1、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應建立本單位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制度,健全機構,落實人員,明確責任,定期組織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活動。
2、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應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張貼逃生疏散路線圖。消防安全重點單位至少每半年、其他單位至少每年組織一次滅火、逃生疏散演練。
3、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應定期開展全員消防安全培訓,確保全體人員懂基本消防常識,掌握消防設施器材使用方法和逃生自救技能,會查找火災隱患、撲救初起火災和組織人員疏散逃生。
4、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應設置消防宣傳陣地,配備消防安全宣傳教育資料,經常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活動;單位廣播、閉路電視、電子屏幕、局域網等應經常宣傳消防安全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