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日前發布第159號公告,批準發布GB 16281-2010《火警受理系統》強制性國家標準,該標準代替GB 16281-1996《有線火警調度臺技術要求和試驗方法》,新標準將于2011年5月1日起實施。
國家標準GB 16281—1996《有線火警調度臺技術要求和試驗方法》于1996年頒布實施,以當時機械式調度臺的技術條件為基礎制定而成。隨著計算機技術的迅猛發展,計算機輔助火警受理系統在消防通信指揮系統中已經得到廣泛應用。由于缺少火警受理信息系統的相關標準,給消防通信指揮系統的設計、建設、維護等工作都帶來不便,也產生了很多實際應用問題,因此非常有必要對原標準進行修訂,以適應現代消防通信指揮系統建設的迫切需要,有效提高消防部隊的快速反應和科學決策能力。
新標準在修訂過程中參考了《公安消防部隊執勤條例》、GB 50313-2000《消防通信指揮系統設計規范》,吸收了國家十五攻關課題《城市火災與其他災害事故等級劃分方法和滅火救援力量出動方案編制技術》以及近幾年消防通信指揮系統的多項科研成果,同時也參考了日本《消防緊急通信調度系統設計標準》和美國NFPA 1221(2002版)《應急通信系統的安裝、維護及使用標準》等國外標準,并結合我國實際情況確定了各項技術要求。標準內容全面、編排合理、針對性和可行性強,滿足實際需要。
GB 16281-2010《火警受理系統》規定了火警受理系統的范圍、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志等內容。與GB 16281—1996相比,新標準增加了計算機接處警、火警受理信息系統、無線控制等方面的技術要求,同時采用了最新版本的消防電子產品環境試驗方法和消防電子產品檢驗規則。標準的各項性能指標和技術要求科學、合理,達到了國際同類標準的先進水平。
該標準的發布實施,將對加強我國火警受理系統產品的行業管理、促進產品質量提高、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發揮重要作用。(來源: 公安部沈陽消防研究所 消防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