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公安部技術監督委員會批準發布《消防訓練安全要則》等4項推薦性公共安全行業標準,自2012年3月1日起實施。標準的編號和名稱為:
GA/T 967-2011《消防訓練安全要則》
GA/T 968-2011《消防員現場緊急救護指南》
GA/T 969-2011《火幕墻訓練設施技術要求》
GA/T 970-2011《危險化學品泄漏事故處置行動要則》
以上標準由武警學院負責起草,全國消防標準化 技術委員會滅火救援分技術委員會歸口。標準自立項以來,武警學院組織課題組進行充分調研、認真論證和精心編寫,多次征求專家意見,在公安部消防局戰訓處的 指導下,先后完成了初稿、征求意見稿、送審稿和報批稿,高質量完成了編制任務。
GA/T 967規定了消防訓練安全的術語和定義、總則以及體能訓練、心理行為訓練、技術訓練和合成訓練的安全要則,適用于公安消防部隊滅火救援業務訓練的安全管理。
GA/T 968規定了消防員現場緊急救護的基本任務、人員與裝備要求以及救護基本程序和傷情處置的方法,適用于公安消防部隊對災害事故現場傷員進行的緊急救護。
GA/T 969規定了火幕墻訓練設施的術語與定義、分類與型號、系統構成、技術要求、安全要求、驗收、維護與保養等內容,適用于新建、改建火幕墻訓練設施的設計、建設與維護。
GA/T 970規定了危險化學品泄漏事故的術語與定義、處置程序、防護、處置行動、洗消和處置人員資質要求等內容,適用于公安消防部隊和專職消防隊伍處置危險化學品泄漏事故的行動指南。
標準的批準發布,對指導消防部隊滅火救援訓練,提高滅火救援訓練安全管理水平,確保消防員訓練安全和技術、戰術水平的提高必將起到積極的促進作用,對貫徹公安部黨委要求,推進建設現代化消防鐵軍具有重要意義。(武警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