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舟山市消防安全形勢總體穩定,但部分行業領域火災事故時有發生,消防安全基層基礎工作依然不牢固,為此,從11月中旬開始,舟山支隊結合“大檢查大整治”以及十八大攻堅系列行動行動,針對前期暴露出來的問題和薄弱環節,全面開展“回頭看”活動,深入推進“打非治違”專項行動,確保全市消防安全持續穩定。據悉,活動將于12月底結束。
活動以全市“大檢查大整治”以及攻堅系列專項行動中取締、關停的“六小”場所;要求責令整改隱患的單位、場所為重點對象,采取四項舉措,聯合安監、工商等職能部門,進一步展開“回訪”行動,深入查看其整治成效,從而進一步鞏固前期整治成果。
對未完成排查整治的,要求12月底前全部完成。行動要求各地在12月底前完成對還沒有排查整治的人員密集場所、高層地下建筑、建設工程施工工地、“三合一”、“多合一”等場所的排查整治,切實將本地區長期存在的未經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違法投入使用的建筑和未經消防安全檢查或檢查不合格違法投入使用的公眾聚集場所整治完畢。
對已經排查整治的,要求執行“回頭看”行動。各地要重點核查前期發現的重大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行為是否整改落實到位,消防行政處罰和行政強制措施是否執行到位。對消防安全違法行為出現反彈的,要用足用好執法手段,始終保持嚴查嚴治火災隱患的高壓態勢。結合“黨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衛戰”專項行動,及時發現并消除各類火災隱患,重點做好人員密集場所,宗教人員聚集場所的火災隱患排查,大力推進“三合一”場所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及時消除火災事故隱患,著力防范因電氣問題引發的火災事故。
對重點領域、重點部位,要切實加強源頭把控。行動要求各地要重點加強對重點項目、大型公共建筑、高層住宅工程、船舶修造企業、施工現場等場所的監督檢查,督促各項目工程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等各方主體嚴格執行項目建設程序,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切實加強消防安全源頭監管,從源頭上杜絕消防非法違法建筑的產生。
對非法、違法行為,要依法加大打擊力度。對不具備消防安全條件的各類人員密集場所,各地要依法進行停產停業整頓,特別要加強對學校、車站、碼頭、商場、市場、影劇院、歌舞廳、賓館飯店、網吧等人員密集場所的消防安全檢查和整治;要嚴肅查處鎖閉、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疏散樓梯、安全出口等違法行為,確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保證消防設施完好、有效;要加強對出租房消防安全的檢查,落實安全防范措施。凡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不合格的,一律不得施工;凡消防驗收不合格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凡消防設計和竣工驗收備案抽查不合格的,一律責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凡公眾聚集場所未經消防安全檢查或者檢查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營業的,要依法責令停止使用、停產停業。
同時,行動要求各地要逐級實行工作責任制,堅持主要領導要親自抓,將工作任務分解落實到每名消防監督員,對工作消極應付,排查整治不落實、不徹底的要實行責任追究,今后凡發現存在違法建筑和違法公眾聚集場所的,要實行責任倒查,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