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湘潭縣人民政府對存在重大火災隱患的新光燃氣實行掛牌督辦,并安排專人督辦火災隱患整改相關事宜。
為確保黨的十八大期間全縣消防安全穩定,連日來,湘潭縣消防大隊組織開展“突擊”行動,在行動中,發現新光燃氣儲存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場所與居住場所設置在同一建筑物內。大隊判定該單位存在重大火災隱患,同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五十四條和《消防監督檢查規定》二十二條第一款第五項的規定,提請湘潭縣人民政府對該家單位進行政府掛牌督辦,責令限期消除火災隱患。
據統計,“十八大”消防安全保衛戰開展以來,湘潭縣大隊共計檢查單位409家,發現火災隱患778處,當場整改754處,下發《責令整改通知書》248份,臨時查封8家,責令“三?!?家,行政拘留8人。通過該檢查,有力地打擊各類消防違法行為,為黨的十八大召開營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