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在全社會掀起整治火災隱患的熱潮,全力打好十八大消防安全保衛攻堅戰,切實降低火災事故危害,保持全市火災形勢持續穩定,麗水支隊在切實加大火災隱患查處力度的同時,充分調動群眾查改投訴身邊火災隱患活動,對群眾投訴的火災隱患進行集中受理并查處,有力推動了十八大消防安保工作。
據統計分析,僅7月份,全市共查處27類30件屬實案件,其中,消防通道隱患類19件,消防設施隱患類3件,行政許可類3件,其他類5件。所有投訴案件中,有27件是電話舉報,1件是直接來信舉報,1件是來訪舉報,1件是轉交舉報。從火災隱患類型看,多為“占用堵塞消防通道類”容易發現和判定的火災隱患,而由于各地均發動群眾查隱患,投訴舉報的地域和數量分布范圍更廣、分布更均勻,也改變了之前集中在城區范圍的情形。
群眾的事無小事,為此,麗水支隊在受理的27類火災隱患投訴舉報工作中,確定了黨政一把手是群眾舉報工作的第一責任人,也是矛盾糾紛排查化解的第一責任人,對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親自抓,負總責。分管領導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認真抓好各項工作制度的落實,建立了一級抓一級,一級對一級負責的領導責任體系。對上級交辦和本支隊接到的各類舉報投訴案件,逐一分析研究,通過調閱案卷、調查取證、聽取當事雙方意見等辦法,搞清搞準案件的來龍去脈。對重點案件,擴大吸收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和知情群眾參與案情核查,處理結果除向舉報人通知外,還在媒體上予以公告,確保處理結果的公平、公正。對重大疑難舉報投訴案件,認真梳理、積極尋找徹底解決的方法和途徑,有效化解歷史遺留的積案難案。例如在解決消防車道問題上,支隊多次協調規劃、建設、城管等部門,開展聯合勘查20多次,時刻把居民的安全利益擺在最顯要的位置。此外,支隊還不斷規范舉報投訴人的舉報投訴行為和舉報投訴部門的責任。
近日,麗水支隊又以媒體公告形式向社會公開承諾:十八大期間,群眾舉報投訴安全出口上鎖、疏散通道堵塞的隱患,3個工作日內到現場進行核查處理;對其他消防違法行為的舉報、投訴,在5個工作日內進行核查處理。并及時將處理結果告知舉報人。對較復雜一時不能辦結的案件,在規定時間內先將初步調查處理情況向當事人反饋,然后根據工作進展情況分段反饋。下一步,麗水支隊將充分發動消防志愿者、暑假在家的學生等為主體,充分調動群眾查改隱患的積極性,將嚴格按照有獎舉報規定落實舉報查實后的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