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張家界慈利匯順二手貨大市場楊某和慈利九旺燃料銷售部趙某,因違法儲存易燃易爆危險品,被當地公安機關依法處以行政拘留五日的處罰。
當天,慈利大隊在轄區開展消防安全檢查時,發現該縣匯順二手貨大市場和九旺燃料銷售部違反消防技術標準和管理規定,擅自儲存大量液體燃料,嚴重威脅到店面和周邊群眾的生命及財產安全,一旦發生火災,將造成不可挽回的損失。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二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為清剿火災隱患,避免事故發生,大隊監督員當即填寫了《消防監督檢查記錄》,下發了《責令改正通知書》,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二條第一項、《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十條的規定,對楊某和趙某分別給予行政拘留五日的處罰。
日前,楊某和趙某已被移送至該縣拘留所執行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