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湘鄉市望春門天禧茶樓的負責人肖某因擅自拆封被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查封的場所部位,被依法處以行政拘留10日的處罰。
5月10日下午,湘鄉市大隊消防監督員在檢查時發現湘鄉市望春門天禧茶樓的安全出口設置不符合疏散要求,已不具備安全疏散條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消防監督檢查規定》的有關規定,大隊依法對該場所的配電箱予以臨時查封,并要求場所負責人嚴格履行處罰決定,在查封期限內采取有效措施積極消除火災隱患,查封部位必須整改合格后上報消防大隊,經大隊同意方可解除查封。
當晚,大隊在檢查中發現該茶樓又接通了電源,仍在營業,配電箱上被查封的封條已被撕毀,遂聯合市公安派出所對此案展開調查,經調查取證,該茶樓負責人肖某涉嫌擅自拆封被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查封的部位。
為震懾消防違法行為,嚴肅查處各類消防違法案件,5月15日,大隊聯合公安派出所依法對肖某處以行政拘留十日的處罰。此后,肖某告訴消防部門執法人員,他為自己消防法律意識淡薄而擅自拆封被查封場所的行為深感后悔,保證絕不再犯,并當場表態愿意接受處罰。
通過此次對該負責人擅自拆封被查封場所行為的處理,給存有僥幸心理的人們敲響了警鐘,警醒全社會切實提高消防安全意識,重視消防安全保衛工作,對維護消防安全穩定、凈化社會消防安全環境起到了積極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