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 7月29日15時,四川省消防總隊組織召開貫徹實施《四川省消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新聞發布會,省人大法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王希龍、省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張力、省政府法制辦公室巡視員鄒忠民、省消防總隊副總隊長傅興全等領導出席會議并講話,省人大內司委辦公室主任劉菁、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法規一處處長楊筠、省人大內司委辦公室副主任王開源、省政府法制辦政法文教處副處長劉曉等參加會議。新華社四川分社、人民日報社四川分社、中國新聞社四川分社等15家新聞媒體應邀參加新聞發布會。
首先,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張力副主任宣讀了省人大常委會第55號公告,《條例》經四川省第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三次會議修訂通過,自今年8月1日起施行。
隨后,消防總隊傅興全副總隊長介紹了《條例》的修訂背景和修訂過程:我省在2009年就已啟動《條例》修訂工作,在省政府法制辦組織開展了近一年的立法調研的基礎上,省人大、省政府分別將《條例》修訂工作正式列入2010年度立法計劃。在《條例》的整個修訂過程中,省人大內司委、省人大法制委、常委會法工委、省政府法制辦、省公安廳、消防總隊等單位部門共深入省內15個市(州)、近30個縣(區)開展了立法調研,赴重慶、內蒙、北京、上海等地考察學習省外的先進立法經驗,參閱省內外法律法規50余部、其他標準、規范性文件100余件,先后組織有關專家召開制度設計論證會3次,其他各類座談會、研討會30余次,集中修訂草案15次,補充修改40余次,最終獲省人大常委會三審通過。這次《條例》修訂工作廣泛征求了社會各方面,尤其是基層人民群眾、社會單位和消防監督管理單位的意見,凝聚各方智慧,具有廣泛的社會基礎和群眾基礎。
省人大法制委王希龍副主任委員重點介紹了《條例》的主要內容和特色亮點:新《條例》緊緊圍繞《消防法》的總要求,積極應對我省經濟社會發展的新形勢新任務,全方位回應人民群眾的新期待新需求,在保持與相關法律、行政法規協調一致的前提下,立足四川經濟社會發展客觀需要,廣泛借鑒省外消防法制建設的優秀成果,充分吸收全省社會各界意見,在制度設計和內容架構等方面實現了突破和創新,具有很強的科學性、前瞻性和實踐性。《條例》進一步細化了消防安全責任、確立了消防安全委員會的法律地位、拓展了公安派出所消防執法權限、突出宣傳教育的基礎性作用、規定火災公眾責任保險的強制性義務、強化農村地區消防安全工作。同時,《條例》還就各級政府對消防工作的領導責任、消防違法舉報投訴和安全責任人報告制度、公安消防隊綜合應急救援職能、消防員的職業健康保護、消防中介服務機構、施工現場、高層建筑、城市軌道交通等方面的消防監督管理做出了具體規定。
最后,省政府法制辦巡視員鄒忠民就全省宣傳、貫徹實施《條例》講了三點意見:一是要從構建和諧四川的高度,充分認識《條例》的重要意義。修訂《條例》既是對政府社會管理職能的強化,更是對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關懷,是堅持以人為本、執政為民的具體體現,對于保障改善民生、推動經濟發展、推進法制文明和促進社會和諧穩定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二是要緊緊圍繞立法目的和精神實質,深入開展《條例》的學習貫徹,深刻理解和準確把握法規條文的實質內涵,切實抓好落實;通過宣傳,在全社會營造出人人了解《條例》、人人遵守《條例》的良好氛圍。三是要切實加強協調配合,要著力做好與其他相關法律、法規、制度的銜接,著力做好各執法部門的協調配合,著力做好《條例》實施情況的評估與監督,全力確保《條例》實施取得實效。
會后,多家新聞媒體就讀者關心的問題向傅興全副總隊長進行了詳細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