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7月28日《南國早報》報道,桂林市政府動用專項資金,采購33輛消防摩托車及一批手抬機動消防泵、水帶、水槍、滅火器等裝備器材,配發到桂林市各基層社區和農村。
這批消防設施“麻雀雖小,卻五臟俱全”,非常適合農村的生產生活環境。如消防摩托車在出現突發火災險情時,可搭載3人,快速、敏捷地進行滅火救援。筆者認為,此舉對農村消防安全大有裨益。
如今,部分農村存在火災隱患的情況隨處可見,尤其是山區農村,一些群眾仍然用柴草燒飯取暖,稍不小心,就會引起火災;許多地方的房屋都是木制房,一家失火,往往可能會“火燒連營”;一些農村電線嚴重老化,加之個別農民亂拉亂接電線,極易引發火災。
據統計,2011年,全國農村共發生火災3.8469萬起,死亡349人,受傷154人,直接財產損失39301.3萬元。致富千日功,火燒當日窮。火災會導致多年辛苦積累的家業付之一炬,會嚴重影響農民的生產生活。因而,居安思危,防患于未然,努力筑實農村消防安全“防火墻”尤為緊迫。
因此,筆者建議:
一方面,要提高農民的防火意識與自救能力。利用廣播、電視等網絡和媒體,以及通過開展“送消防安全知識上門”等活動,大力宣傳消防安全知識,提高農民的消防安全意識;培訓農民群眾正確用火、用電、用氣,讓農民群眾掌握現代農業、家用電器使用的必要防火知識、滅火常識,以及火場逃生等自救技能。
另一方面,要大力整治農村火災隱患。農村群眾居住分散,消防基礎設施不全,公安消防部門更應該因地制宜,找到加強農村消防安全的方法和途徑。桂林市的思路和做法是順勢而為,有所作為。同時,加大排查整治農村火災隱患的力度,對違章用火、用電、用氣行為,以及村民柴草亂堆亂放等進行規范,協助電力部門拆除不安全不規范用電設施,杜絕各種火災隱患。
與此同時,要有必要的消防隊伍和設備。比如,結合農村群眾生產生活實際,在農村建立專、兼職消防隊和義務消防隊,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裝備,加強業務指導,使其能夠擔負起撲救農村火災的基本任務。來源廣西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