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刻汲取上海“11?15”火災事故教訓,11月29日至12月8日,遼寧省公安廳組織全省公安機關突破常規,打破警種、區域界限,集中開展為期十天的消防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統一行動。短短十天,遼寧省公安機關上至省廳廳長,下至基層民警,全警動員,上下聯動,全力以赴,連續奮戰,51個省廳包市、包縣工作組,244個市局駐縣工作組,檢查社會單位33萬余家,消除火災隱患9萬余項,有效地凈化了全省消防安全環境。
創新形式:舉全警之力創消防安全環境
11月25日,公安部認真貫徹中央領導重要指示堅決遏制重特大火災事故電視電話會議結束后,遼寧省公安廳立即召開會議,省政協副主席、公安廳廳長李文喜親自部署,下發了《關于集中開展消防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統一行動堅決遏制重特大火災事故工作方案》,要求全省公安機關從11月29日至12月8日,集中開展火災隱患大排查大整治、單位“四個能力”建設大回訪、消防車通道和疏散通道大清理、在建工程及建筑工地大檢查、滅火和應急疏散大演練、消防知識大宣傳大教育“六大”活動。省委書記王珉、省長陳政高、常務副省長許衛國等省領導對排查整治工作高度重視,有力推動整治行動向縱深發展。
行動中,遼寧省公安廳結合機關和基層特點,按照警種的不同分工,要求不同警種各司其職,形成聯動機制,共同抓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消防部門負責第一、二級列管單位、建筑工地;治安(戶政)部門負責指導派出所第三級列管單位;巡防部門負責協助檢查消防水源、室外消火栓情況等;刑偵部門協助對消防違法行為進行打擊處理,協同調查火災事故;內保部門配合督促本系統列管的治安保衛重點單位;保安部門負責指導商場、市場和居民區等物業管理單位;交警部門負責消防車通道的整治工作;督察部門對各地區、各警種開展集中統一行動情況進行明察暗訪;其他警種、部門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充實到派出所,重點對社區、農村進行消防檢查。全省公安機關以“重點單位消防監督檢查率和一般單位走訪率100%%、督辦一般火災隱患整改率及消防違法行為查處率100%%、對屬于人員密集場所重點單位‘四個能力’建設回訪率100%%、在建工程及建筑工地消防安全檢查率100%%、對發現的疏散通道和消防車通道等問題的整改率100%%、重點單位開展逃生和應急疏散演練率100%%”為目標,通過開展統一行動,確保在“兩會”前不發生群死群傷的重特大火災事故。
形成網絡:領導督察機關包片戰果顯著
省公安廳由黨委成員帶隊,組織廳機關26個總隊(處室)成立51個包市、包縣工作組,消防總隊由黨委成員帶隊成立14個督導組,各市局、消防支隊分別成立224個駐縣工作組,省廳、各市局督察部門分別成立20余個督察組,共計600余人深入基層一線開展蹲點督導檢查。督導工作組采取多警種聯合檢查與警種自查相結合、全警逐家逐戶排查與督察部門暗訪抽查相結合、省市包片蹲點督察與縣區混合編組異地互查相結合、日常監督檢查與錯時夜查相結合等方式開展工作,形成了自上而下的消防監管網絡。
針對督察組發現的一家烤肉店用木質裝修材料將消火栓全部遮擋的問題,大連市中山區消防大隊立即將該店查封、責令整改并進行罰款處罰;針對督察組發現的凱興啟明農貿大廳擅自關閉高位水箱、消控室值班人員無證上崗等問題,鞍山市達道彎消防大隊立即進行查處,對其罰款6萬元。在工作中,督導組及時發現社會單位存在的火災隱患,督促轄區消防部門對其進行查處,成為消防監督力量的有力補充。據統計,省廳包市、包縣工作組、消防總隊督導組共抽查機關和公安警種1192個,聽取各級匯報1354次,抽查社會單位3843家,下發督辦通知意見1273份,督辦整改火災隱患4317處,督辦拘留498人,督辦查封取締837家,督辦“三停”單位495家,督辦罰款514.52萬元,停止民警執行職務2人。
同時,全省各地以“全民消防,生命至上”為主題,廣泛深入地開展了全方位、立體化、寬領域的消防宣傳教育培訓工作,營造了良好而濃厚的社會輿論氛圍。行動向社會單位發放《社會單位消防安全能力建設任務書》28萬份,向廣大群眾發放《致廣大居民的一封消防安全提示信》等宣傳資料280余萬份,組織開展火場逃生和應急疏散演練4.6萬次,培訓消防管理人員和重點崗位從業人員36萬人次,引起了全社會的強烈關注。
力度空前:多個“歷史之最”彰顯空前治理力度
12月6日上午9時,在隆隆的鏟車轟鳴聲中,遼寧省本溪市一座占據消防登高車作業場地的違法建筑被徹底拆除,這是該省自11月29日開展排查整治統一行動以來,也是今年到目前為止因違反消防法規而被拆除的最大單體建筑。丹東兩家房地產公司因消防審核驗收不合格被處以30萬元高額罰款;遼陽市公安局組織開展了代號為“冬夜利劍”的錯時夜查行動,僅12月4日當晚行政拘留30人,依法查封取締93家單位……
在此次全省排查整治統一行動中,一個個“歷史之最”不時躍入人們的視線,涉及警種范圍最廣、拆除單體建筑最大、處罰金額最高……在省內,力度空前、史所罕見。據統計,遼寧省排查整治統一行動開展以來,各級公安機關共檢查社會單位332830家,行政拘留4828人,責令“三停”8386家單位,依法取締、臨時查封15087家單位,罰款2440.64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