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堅決預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災事故,近日,貴港市人民政府印發《關于進一步推進構筑社會消防安全“防火墻”工程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指出,2010年8月14日,貴港桂平市第二農貿市場發生火災,過火總面積約700平方米,受災8戶,無人員傷亡,火災原因初步認定為二樓倉庫內電氣線路故障引起火災,火災直接財產損失正在調查統計中。火災事故充分暴露出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一是違反消防法律法規,未經消防許可,在農貿市場樓頂私搭亂建倉庫。二是群眾消防安全意識淡薄,缺乏安全用火用電常識,擅自亂拉接電線,在倉庫內生火煮飯。三是消防安全責任制不落實,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桂平市第二農貿市場存在集生產經營、儲存和從業人員住宿的現象,是典型“三合一”場所,存在嚴重的火災隱患且存在多年,但一直得不到有效治理;四是消防水源等消防基礎設施嚴重缺乏。該市場僅有一個口徑為50mm的室內消火栓;五是消防力量薄弱。單位的自防自救能力差?;馂陌l生在白天,當時市場內有眾多的人員,竟不能很好地組織起來撲救,錯過了滅火的最佳時機。桂平消防大隊也僅配備了3輛消防水罐車,其中一輛消防水罐車已達到超期報廢期限。
《通知》要求,一是各有關部門要齊抓共管,認真履行消防工作職責,迅速開展對本行業和所屬單位的消防安全大檢查,切實做好系統內部的消防安全工作。二是各社會單位要加強單位自身消防安全管理,深入開展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三是各縣(市)區政府、各部門要組織對本地區的消防工作形勢進行分析研判,查找薄弱環節,以商場、市場、倉儲場所以及集生產經營、儲存和從業人員住宿為一體的“三合一”、“多合一”場所為重點,深入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大力推進構筑社會消防安全“防火墻”工程。四是各縣(市)區、各部門要結合本轄區、本部門實際,采取多種形式,強化消防宣傳教育培訓,提高全民消防意識,普及防火滅火常識。
《通知》強調,各縣(市)區、各部門要認真吸取桂平市第二農貿市場火災事故的深刻教訓,警鐘常鳴,從全面構建和諧社會的高度,正確認識當前的消防安全形勢,克服盲目樂觀思想和麻痹僥幸心理,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上來。要按照《貴港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貴港市構筑社會消防安全“防火墻”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貴政辦〔2010〕77號)的要求,認真落實政府的組織領導、監管、設施建設、檢查考評等消防工作“四項責任”,加強公共消防設施建設,以公安消防部隊為骨干,建立政府層面的應急救援隊伍,強化多種形式消防隊伍建設,配備充足的消防車輛和搶險救援裝備器材,進一步增強本轄區的消防力量,滿足日益繁重的滅火救援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