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人民公安報·消防周刊》04版人物故事欄目刊發題為《王何海:用辛勤工作述說人生歷程》的稿件,對臨滄臨翔消防大隊副大隊長王何海同志十八大安保先進事跡踐行了報道。現將原文摘錄如下:
王何海:用辛勤工作述說人生歷程
作為兒子,他沒能抽出時間照顧年邁的父母;作為丈夫,他沒能帶給遠在異地的妻子足夠的關懷;作為父親,他是個陌生的爸爸。因為他把全部精力都投入到轄區消防安全工作中,他就是云南省臨滄市臨翔區消防大隊副大隊長王何海。
清剿火患的“鐵面孔”
十八大消防安全保衛戰打響以來,王何海與大隊全體防火監督干部放棄周末和節假日休息,全力排查火災隱患,走街串巷宣傳消防安全常識。
“消防通道是發生火災時供消防車輛通行和疏散人群的交通要道,發生火災時消防車通道被堵塞,由此造成的嚴重后果你能承擔得了嗎?”這是王何海對一起堵塞消防車通道拒不整改的消防違法行為實施行政強制執行時,對單位負責人說的話。不久前,大隊接到群眾舉報,臨滄時代商都小區在小區通道上澆筑了三個水泥墩,堵塞了消防車通道,而旁邊還有一所幼兒園,一旦發生火災消防車無法通行,后果不堪設想。
王何海立即率大隊防火監督員前往核查,經檢查小區確實存在堵塞消防車通道的違法行為。王何海立即向小區物業管理公司下發了 《責令改正通知書》,并限期拆除堵塞消防車通道的水泥墩。兩天后,他再次帶領防火監督員對整改情況進行核查,發現物業公司并未對堵塞消防車通道的水泥墩進行拆除。依據消防法,對堵塞消防車通道經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實施強制執行。面對物業管理公司負責人百般求情,王何海堅持秉公辦理,向物業管理公司負責人講清法律依據,組織人員使用鐵錘、鐵鏟及破拆工具對小區通道上設置的水泥墩依法進行強制拆除,并在小區張貼了《行政強制執行決定書》。
女兒眼中的“陌生人”
十八大消防安全保衛戰打響以來,王何海一直沒有時間看望妻子和女兒、陪伴已經年邁的老人。因長時間不回家,照顧老人和孩子的責任全都落在了妻子肩上。孩子上幼兒園他不能接送,孩子患感冒了他不能在醫院陪孩子打針輸液。最讓他感到難過的是孩子的提問,因為長期不見面,幼小的孩子對父親沒有什么印象,有時孩子問:“媽媽,為什么別的小朋友都有爸爸來接,我的爸爸不來接我?我是不是沒有爸爸?”面對孩子的疑問,他心里充滿了對家人和孩子太多的愧疚。然而,面對繁重的消防安保工作,他只能把對家人和孩子那份愧疚壓在心底,把全部精力投入到緊張的工作中去。
王何海舍小家為大家,用辛勤工作述說著一名消防軍人的人生歷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