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抓好全市各級各類學校的消防安全管理,預防校園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3月17日,玉林市消防支隊聯合市教育局共同下發了《關于加強學校消防管理工作的通知》,對各縣(市、區)教育局、市直有關學校以及消防部門都提出具體的要求。
《通知》要求各學校重視消防工作,遵守消防法律法規,主動配合教育部門及消防部門的監督和檢查。其中,明確了加強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八項措施”:一是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建立教職工義務消防隊,為消防安全提供必須的經費和保障;二是按要求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確保校園內的消防通道暢通;三是確定學校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部位),加強防火檢查;四是及時排查整改火災隱患;五是開展形式多樣、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學校每學期至少開設兩節消防教育課;六是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至少每年進行一次演練;七是學校的改建、擴建、裝修等建筑工程的消防設計、竣工驗收,必須嚴格執行消防法律、法規和技術規范;八是發現火災及災后的各項處置程序及要求。
各縣(市、區)教育局、市直有關學校將要制訂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計劃,加強檢查指導,加強監督管理,將學校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學校安全考核、評比的內容;各級消防部門將加強對轄區各類學校消防安全的檢查指導,協助排查整治火災隱患。配合學校加強對教職工、師生的消防宣傳、教育培訓,組織開展消防教育課,滅火、逃生疏散演練,通過開展“流動消防站進校園”“學生消防志愿者活動”、“消防夏令營”等活動推動學校消防安全工作各項措施的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