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18時56分,遼寧沈陽消防支隊和平中隊接到調度指揮中心命令:位于和平區勝利北街104號的溫州城商場附近一倉庫起火。中隊接到命令后,迅速出動8輛消防車23名指戰官兵趕赴現場。
19點13分,中隊官兵到達火災現場。只見倉庫內部已經煙霧彌漫,經過現場偵察得知:現場為庫房西側起火,火勢較大并且庫房內還存放著手噴漆、電線、橡膠輪胎等易爆品。面對如此嚴峻的險情,中隊火場指揮員劉興利果斷下達作戰命令:命令第一攻堅組迅速進入火場內部搜救被困人員;第二攻堅組出設三支水槍陣地,包圍起火區域,防止火勢向周圍蔓延,并集中滅火;第三攻堅組迅速占領附近水源,并為前方車輛供水。三支水槍成品字結構鋪設,最終庫房火勢得到了壓制,殘火被徹底打滅。
在此次戰斗中,和平官兵再次發揮攻堅克難的戰斗作風,真正做到了“第一時間接警;第一時間到場;第一時間控火;第一時間撲救”的戰時要求,為中隊進行的“三節兩會”保衛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