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動黨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衛戰深入開展,督促各級公安消防機構落實工作責任,總隊積極部署制定了《領導約談工作制度》、《工作督辦制度》、《黨委成員包干督導工作制度》和《信息簡報工作制度》等“四項工作制度”,堅持戰時標準,嚴格戰時紀律,養成戰時作風,堅決打贏黨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衛戰,確保各項工作任務的圓滿完成。
《領導約談工作制度》規定了十八大消防安全保衛期間總隊領導或者部門領導對落實工作要求不徹底、工作嚴重滯后的支隊軍政主官、支隊部門領導約見談話,責成說明情況,分析問題原因,改進和加強工作措施,進行告誡。制度規定了總隊領導和部門領導約談支隊軍政主官、支隊部門領導的情形、內容和程序,并根據約談情況提出處理意見,著力增強全省公安消防部隊各級領導干部抓好黨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衛戰的責任意識、紀律意識,確保各項工作目標任務落實。
《工作督辦制度》明確了督辦的主要內容、督辦方式和督辦程序,并規定被督辦單位未能按照督辦通知要求按期完成督辦內容的,總隊將根據相關規定嚴肅追究責任人的責任,著力轉變全省消防部隊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確保黨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衛戰各項工作任務按要求完成。
《黨委成員包干督導工作制度》明確了總隊黨委成員在十八大安保期間分片包干督導的具體分工,確定了督導人工作職責和督導幫促方式,著力強化全省消防部隊領導責任,扎實推進黨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衛戰深入開展,推動基層單位圓滿完成工作任務。
《信息簡報工作制度》明確指出總隊各部門、各支隊、各基層大隊要切實加強信息簡報報送工作,并規定了各級消防機構的信息簡報報送的任務數量,同時強調,各支隊要指定專人負責黨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衛期間的信息簡報的收集、匯總、報送工作,指定1名支隊領導具體負責審核把關,著力加強信息簡報報送工作,充分發揮信息簡報在黨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衛戰中科學分析、正確決策、宣傳服務等作用,推動工作深入開展。
“四項工作制度”的及時出臺,不僅彌補了全省消防部隊開展十八大安保工作制度的空缺,而且為安保工作的開展提供了制度保障,同時,將對安保工作向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科學化發展產生重大的現實效應和長遠效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