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政府采購中心(以下簡稱“集中采購機構”)受廣東省公安消防總隊(以下簡稱“采購人”)的委托,對廣東省公安消防總隊2013-2014年國產消防器材協議供貨資格項目(二)進行公開招標采購,歡迎符合資格條件的供應商參加。
一、采購項目編號:GPCGD132143FG019F
二、采購項目名稱:廣東省公安消防總隊2013-2014年國產消防器材協議供貨資格項目(二)
三、采購預算:/
四、項目內容及需求:(采購項目技術要求)
1、 包組號及包組內容詳見招標文件第二部分“用戶需求書”,共310個包組。
注:投標人可對個別包或全部包進行投標,但應對包內所有的招標內容進行投標,不允許只對包內部分內容進行投標。本次招標分包進行評標,確定中標人。
2、 協議供貨資格有效期:自通用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
3、 協議供貨服務對象:廣東省公安消防部隊。
4、 在協議供貨期內,廣東省公安消防總隊將不定期對協議供應商進行抽檢,抽檢內容包括供貨價格、服務質量等執行情況,并對抽檢不合格單位發出整改意見書。對通過整改仍不能達到協議供貨要求的,將視情節予以扣罰服務保證金、暫停直至取消其協議供貨服務資格,并追究相應責任。
5、 本次協議供貨不采購進口產品。
五、投標供應商資格:
1. 投標人必須符合《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已報名并獲取本項目采購文件。
2. 投標人必須是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
3.投標人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生產制造本次協議供貨器材的制造商。
4. 投標人注冊資金必須在500萬元人民幣(含)以上。
5. 在消防行業內無不良記錄,且未列入到采購人的黑名單(黑名單詳見采購文件第四部分第13條)。
六、符合資格的投標供應商應當在2013年2月26日起至2013年3月8日期間(辦公時間內,法定節假日除外)到廣東省政府采購中心(詳細地址:廣州市越秀區越華路118號之一)現場購買招標文件,不接受郵購,招標文件每套售價150元(人民幣),售后不退。
七、遞交投標文件時間:2013年3月18日11時00分-14時00分
八、投標文件、投標樣品遞交地點:廣州市天河區廣汕二路天河軟件園高普路86號廣東省公安消防總隊特勤大隊
九、開標時間:2013年3月18日14時00分
十、開標地點:廣州市天河區廣汕二路天河軟件園高普路86號廣東省公安消防總隊特勤大隊
十一、遞交樣品時間: 2013年3月18日10:30—13:00,請投標人注意在此時間段遞交樣品,如因投標人遲到等原因導致樣品遞交失敗的,采購中心不負相關責任。(注:本項目按照包組遞交樣品,投標人到現場后請先了解各包組樣品擺放位置之后再遞交樣品,并與采購中心工作人員確認。樣品必須粘貼標簽及檢測報告彩色復印件,內容包括“投標人編號、投標人名稱、所投包組號、所投器材名稱型號”,標簽格式及樣品提交注意事項詳見用戶需求書)
十二、本次招標的投標保證金金額為每個包組人民幣1000元,人民幣20000元封頂(投20個或以上包組)。
廣東省政府采購中心
2013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