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天下網訊:消防產品,是指專門用于火災預防、滅火救援和火災防護、避難、逃生的產品。消防產品是國家重要的一種安全性產品,它的質量直接關系到火災發生后能否及時有效的發生作用,挽救人身和財產損失。我國在上世紀80年代才開始消防產業的起步,到如今已近取得了顯著的發展,能生產21 大類、900 多個品種和近1萬多個規格的消防產品,門類齊全,具有一定的國際水平。但是我們也應該看到國內消防產品在市場中出現的問題,為確保消防產品設施在抗御火災中更好的發揮作用,筆者將在下文對這些問題以及解決的辦法作詳細的分析。
一、消防產品在市場中出現的問題
(一)消防產品的總體質量較差。生產消防產品的企業大部分是一些鄉鎮和個體企業,雖然進年來國有企業的攝入提高了消防產品的質量和水平,但是大部分的消防產品質量都存在問題。首先,許多廠家在取得國家質量合格證書之后就偷工減料,以次充好,使產品實質不符合所要求的質量標準。其次,在我國生產消防產品的企業大都規模較小,實行粗放式經營,科技水平低,仿制的產品多,自主研發的少,使消防產品的質量達不到國際先進水平。這些問題使我們的消防官兵在面對重大火情時常常因為裝備的原因而顯得力不從心,能力不夠,而且大大增加了消防官兵的人身危險性。
(二)假冒偽劣消防產品在市場中盛行。由于消防產品的市場需求較大,許多不法商人偷工減料生產劣質的產品以低價投入市場,獲取不法利益。而許多用戶為了降低成本,提高投資效益,獲取更大利益,不顧消防安全選用這些劣質假冒的產品,為這些產品的盛行提供了驅動力。市場對消防產品的鑒別能力不高,很多用戶在進貨時不注意核實產品的法定手續,給劣質產品提供了可乘之機。
(三)建筑工程中或非人員密集場所選用不合格的產品忽視消防安全。許多的建設單位對消防安全意識不深,要求建筑設計單位或者建筑施工企業降低消防技術標準設計、施工等,認為只要不發生火災,消防產品就是無用的,所以選用不合格的或劣質的消防產品。但是卻沒有考慮到一旦發生火災,這樣的消防設施如何挽救人身和財產安全。
二、消防產品的日常監督管理
消防產品監督檢查包括市場準入檢查、產品一致性檢查和現場產品性能檢測、抽查檢驗四個階段。它是量大面廣的公共安全性產品,劣質產品若一旦被使用,即給使用單位埋下了火災隱患,將會對社會安全造成重大威脅。加大對消防產品的質量監督可以有效的減少上述問題的出現,遏制重大火災的發生,使消防產品能充分的發揮自己的效用,挽救人們的生命和財產安全。
(一)公安消防機構對消防產品的監督權
消防產品市場監督現狀及存在的問題對消防產品的監督是《中國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賦予公安消防機構的職權之一,對消防產品必須在經過國家具有法定資質的認證機構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強制性要求認證合格后才能取得生產銷售的許可證。現在對消防產品的監督管理主要依靠各地方總隊和基層支大隊,還有各地工商部門的監督檢查。但在實施監督中,消防產品是一種特殊的產品,沒有接受過專業的培訓,很難鑒別出消防產品的優劣真假,尤其在對消防產品流通市場的監督中,存在法規滯后、管理粗糙等問題導致對消防產品的監管不力,這種狀況必須要改變。
(二)公安消防機構擁有產品監督權弊大于利
首先,公安消防機構對消防產品的監督主要靠基層,但是基層了解消防產品監管知識的人很少,在實踐中大部分人很難鑒別出優劣的產品,致使監管無法有效的進行。其次,基層公安消防機構承擔著防火滅火等其它重要職責,還要將消防產品的監督交由他們來執行,勢必會因為警力的不足、任務的繁重而造成執行的效率低下。現在對消防產品的監督上我們也應該堅持這樣的思想,公安消防機構擁有對產品的監督權,但是迫于人力的不夠和消防產品監督知識的匱乏,無法完全有效的發揮監督作用,而且由于權力的下放很容易引起不正之風和腐敗的發生。所以我們必須改變現有的監督體系和制度。
并且消防產品的監督權歸于基層公安消防機構,準予他們進企業、進倉庫隨時檢查。這樣會造成對企業的干擾,企業在市場經濟的發展中應該謀求自身的發展,在優勝劣汰中經受市場的磨礪,必須要靠企業自己提高科技力量提升競爭力。如果消防機構因為監督權的實施而要介入到企業的生產中,勢必會影響企業的自主發展,是公權力干預私權的一種表現。我們應該放開這種權力的干擾,讓企業自主經營,自主發展,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所以我們應該重建消防監督體系。
三、對消防產品監督體系建立的建議。
第一,加大對消防產品安全性意識的宣傳,使每一位公民成為消防產品的監督者;第二,在消防內部設立專門的產品監督部門,部門人員都必須定期的進行職業培訓,掌握全面的消防產品監管知識;第三、加大對違法生產假冒劣質消防產品企業的處罰,并規定負責人要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使他們迫于法律的威嚴不敢生產假冒劣質的消防產品。第四,在法律上規定詳盡的監督程序和實體法律,為消防監督提供法律保障。第五,根據新《消防法》對消防相關產品的相關規定修訂地方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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