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滅火救援中消防車準確停靠的幾點建議
(一)服從命令,快速準確停穩車輛。消防車駕駛員在火場上必須堅決服從火場指揮員的指揮,機智靈活地執行指揮員的命令,保證整個滅火戰斗的順利實施,確保靈活自如地隨時撤出危險位置。到達火場后,切忌多臺車同時進入同一作戰區域,以妨礙火場指揮員調動車輛及時投入滅火戰斗,進而延誤戰機。在火情發生不可逆轉的變化,直接危及到消防車安全的情況下,可以先把車輛轉移到較為安全的地方繼續投入戰斗,并及時報告車輛停放位置。
(二)特種車輛要掌握好停靠場地和周圍環境之間的關系。1、車輛停靠場地必須為硬地,承重力應滿足大型消防車荷載要求,并設置消防車道直接進入登高作業場地內,確保登高車迅速到達現場開展滅火救援工作。2、登高面和登高作業場地應避開架空電力、通訊、電車管線,躲開修建物四周的糞池、水管、煤氣及電纜的場合3、登高作業場地要盡量平整,以準確掌握車輛升高允許范圍內的地面坡度,以方便登高車操作時,快速調整撐角,保持車輛穩定。4、供水車輛和登高車輛要合理停靠,一輛登高車或高噴車出水,一般需要一輛大型消防車同時供水,為此,要給供水車輛留有停車位置和空間,同時供水車輛要靈活機動采取多種形式從水源引水,避免占用登高車的作業場地而影響滅火救援。
(三)制定水源停靠方案專人負責制度。大型火災現場,參戰車輛多,情況復雜,供水的問題更為突出。在很多火場中會出現應援中隊找不到水源或停車位置不當,造成后繼車輛無法靠近,無法形成戰斗力的情況。在所有參戰的中隊中主管中隊應當對轄區情況最熟悉,在怎樣組織供水的問題上主管中隊應做到合理分工:執勤隊長負責前方作戰指揮,同時必須留有副職干部指揮應援車輛停靠水源,大隊、支隊到場后值班主要領導指揮前方作戰,副職領導負責各個中隊的后方供水協調工作,并負責指導和糾正各個中隊鋪設水帶。
(四)高速公路選準停車救援據點。消防隊到場后,在選擇停車位置時,不僅要有利于滅火作戰和搶險救援的展開,而且要考慮到高速公路的通行,特別要注意自身安全,防止發生不必要傷亡。1、找好停車位置,消防車應行盡可能行駛至事故車前方的同一車道上再停車,以減少救援人員在高速路上的行進距離,必要時可利用事故車作為緩沖體。2、停車后必須警戒并繼續打開警報燈,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在后方150m處放置警告標志和路障,同時設置警戒線,夜間還須開啟示寬燈、尾燈等,在警戒處設專人(人站在隔離帶外)觀察,發現問題要立即匯報中隊指揮員。3、車上人員從靠近防護欄的一側下車,到隔離帶或防護欄外,車上不要留人。搶險救援行動中,要嚴密組織,嚴格紀律,在未獲得上級批準或接到通知時,嚴禁車輛擅自移動、調頭或逆向行駛。
(五)合理規劃居民停車位置。目前私家車數量越來越多,而相應的停車配套設施卻沒有與時俱進的完善起來,小區、街道存在亂停亂放的現象,有些居民們存在著長期占用消防通道、小區馬路亂停車等問題,存在著極大的消防、治安隱患。長期以來一直都是以罰代管,而這種方法只是治標不治本。消防部門應該會同交管部門、當地派出所、物業公司合理規劃小區停車位,設置提示牌,加強宣傳,定期組織檢查,一旦發現隱患整改工作停滯不前或有關人員對消防安全工作不重視,將從嚴實施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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