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天下網訊:“城中村”,是指在城市高速發展的進程中,由于農村土地全部被征用,農村集體成員由農民身份轉變為居民身份后,仍居住在由原村改造而演變成的居民區,或是指在農村村落城市化進程中,由于農村土地大部分被征用,滯后于時代發展步伐、游離于現代城市管理之外的農民仍在原村居住而形成的村落,亦稱為“都市里的村莊”。城中村是中國大陸地區城市化進程中出現的一種特有的現象。在1978年開始改革開放后的30多年間里,一些經濟發達地區(如珠三角、長三角、環渤海、直轄市、省會城市等)城市的建成面積迅速擴張,原先分布在城市周邊的農村被納入城市的版圖,被鱗次櫛比的高樓大廈所包圍,成為了“都市里的村莊”。
一、“城中村”存在的消防安全問題及其主要隱患
一是建筑密集擁擠,使用功能混雜。
從“城中村”分布來看,大多“城中村”位于城郊結合部,這些地區因歷史原因,規劃布局不合理。建筑物與建筑之間的防火間距不足,加之村民自建違章建筑,導致建筑之間貼鄰建造,如果發生火災,極易造成“火燒連營”,造成群死群傷的惡性火災事故。同時“城中村”建筑物的耐火等級普遍偏低,特別是一些建設年代較長的建筑,以磚木結構房屋為主建筑,火災隱患更為突出。同時因基礎消防設施建筑的原因,造成消防水源缺缺乏,消防通道狹小。一旦發生火災,消防車難以到達現場,不能及時有效撲救。由于“城中村“大多處于城區內中心地帶,所以,城中村往往是小作坊、小企業等“三小場所”較集中的地帶,城中村內居住類建筑、經營場所、辦公場所、娛樂場所、出租屋等相互混雜,“樓中樓”、“房中房”、前店后住、下店上住等典型的“三合一”廠房、庫房的現象普遍存在。
二是“城中村”出租屋多,火災隱患突出。
在“城中村”,很多村民利用自留地在房前屋后違章搭建建筑用于生產、經營和出租。這些出租房大多由閑置房、木結構老式住宅改造或采用鋼結構、泡沫夾心板搭建而成,耐火等級低,火災隱患突出。主要表現為:1、出租房內部一般僅簡單的使用三合板等可燃材料分隔成較小的房間。承租人通常都是一家人住在一起,大量的衣服被子、塑料椅子、桌子等可燃、易燃生活用品占滿整個空間,有的承租人以撿拾一些塑料瓶、廢紙盒等能回收物品為工作,房間內里堆滿了回收的廢舊可燃物,火災荷載相當大。2、出租房大部分僅有1個安全出口或樓梯、樓梯的設置大部分是敞開式,出租的窗戶一般都裝有防盜窗,一旦發生火災蔓延速度快,人員逃生難度大,極易造成人員傷亡。3、大部分出租房未配備必要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一旦發生火災不能組織及時有效的撲救。4、出租房用電管理混亂,線路老化、亂拉亂接現象較為嚴重,配電箱內空氣開關選型不當,僅有漏電保護,不能起到過載保護或短路保護,有的將大功率用電設備直接安裝可燃材料上,極易發生火災。5、出租房內租客電瓶車數量較多,大多租客電瓶車在房間內充電,且常時間處于充電狀態。
三是居民消防安全意識淺薄,知識匱乏。
城中村的居民大多為老弱病殘的五保戶老人、外來務工人員、下崗失業職工和戀宅的老人,他們的消防安全意識不強,自我保護意識淡薄,文化素養差異較大,又沒有經過系統的消防安全培訓,防火意識淡漠,僥幸心理嚴重,認為平時做的都是對,沒有出過什么事故。思想上的麻痹導致了行動上的疏忽。如:違章亂接電線現象較多,隨處可見電線“蜘蛛網”,電氣線路缺乏金屬管、阻燃塑料管保護,且布置凌亂,裸露在外,空中交橫的情況十分普遍,極易引起短路從而引發火災。居民使用的液化氣瓶、灶的不當使用、不正規代充液化氣點;房間內隨意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甚至燃放煙花;在一些場所進行設備檢修、電氣焊等明火作業時,未將施工區和使用區進行防火分隔,未清除動火區域的易燃可燃物等等。此外,由于傳統祭祀時用火不當,也時常造成火災的發生。
四是企業消防管理混亂, 火災隱患嚴重。
“城中村”大量小規模的民營經濟單位包括“三小”場所往往是當地農民或外來務工人員以家庭或家族為核心開展經營管理,既無企業管理經驗,更無安全管理意識,片面追求經濟利益,在落實火災防范措施、嚴格消防管理上舍不得花精力,在落實責任主體、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措施上嚴重缺失,無視員工的安全,基本沒有對消防安全的投入或投入極少,放松日常防火管理,安全出口上鎖,設置防盜窗柵,私自建造小鍋爐、化工儲罐等違法行為大量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