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柳州市及柳南兩級消防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對桂發匯豐鞋行、鴻發鞋業批發商行和廣運樓進行消防安全檢查。消防部門發現,建筑總面積達9500平方米的桂發匯豐鞋行和建筑總面積為700平方米的鴻發鞋業批發商行,存在的火災隱患情況基本相同,主要是:未依法進行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在建工程未經消防設計審核擅自施工;擅自搭建鐵棚,建筑耐火等級不足,導致防火分區擴大;消防車通道凈寬、消防車轉彎半徑不符合標準;室內消火栓數量不足,水壓不符合標準。
廣運樓存在的消防隱患主要包括:未經消防安全檢查擅自投入使用、營業;擅自搭建鐵棚,建筑耐火等級不足;室內消火栓口徑不符合標準;東面和西面的疏散樓梯未設置封閉樓梯間,每層樓通往疏散樓梯的疏散門未向疏散方向開啟;消防車通道凈寬、凈高、消防車轉彎半徑不符合標準。
隨后,該大隊在對華豐商廈進行消防檢查中,該場所存在的消防隱患高達15項,主要問題包括:商場第一至三層的排煙系統不能由消防控制室遠程啟停,也不能現場啟停;未設置環形消防車道或沿建筑的兩個長邊設置盡頭式消防車道;場所與地下層共用疏散樓梯間,其連通部位未采取防火分隔措施,不符合《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此外,該場所建筑外墻窗戶上設置有廣告牌,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
更嚴重的是,該場所疏散樓梯未按規范設置,錯誤在出入口處設置防火卷簾。消防監督員指出,因防火卷簾與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聯動,一旦發生報警器動作,安全出口處的防火卷簾全部降落,將造成場所內人員無法逃生。
由于上述4個人員密集場所緊靠主干道飛鵝路及飛鵝立交橋,場所從事批發零售商品業務,吸引大量人流車流,一旦發生火災,極易發生群死群傷惡性火災事故。柳南公安消防大隊根據《消防法》有關規定,于近日分別下達《限期改正通知書》,要求桂發匯豐鞋行、鴻發鞋業批發商行和廣運樓3個場所在6月27日前整改存在隱患;要求華豐商廈在1個月內限期改正10項火災隱患,5個月內限期改正5項火災隱患。
柳南公安消防大隊負責人稱,如上述場所未能在規定期限內完成火災隱患整改,他們將依法對相關場所責令關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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