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江蘇省消防總隊對外公布了首批81家單位的消防安全不良行為信息。
這次公布的消防安全不良行為內容包括責任主體、組織機構代碼、違法事實、不良行為等,主要涉及設計單位不按照消防技術標準強制要求進行消防設計、施工單位違法施工降低消防施工質量等,公布期限截至今年11月10日。
據了解,根據江蘇省消防總隊4月底下發的《江蘇省消防安全不良行為公布實施辦法(試行)》,自5月份起,消防部門將每月通過媒體對存在消防安全不良行為的單位和個人進行公布曝光,公布期限視情節嚴重程度分為6個月至3年。消防安全不良行為記錄還將被抄告同級相關部門,用于建立信息互通互認機制,在相關部門實施行政許可、市場監管、資質管理、工程監管、招標投標等工作時作為重要的參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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