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以人為本,構建和諧社會的今天,安全是一個永恒的主題。抓好城鎮化進程中的農村、社區的消防安全管理,既要立足現實,又要著眼長遠,要重點解決農村消防意識淡薄、消防責任制不落實、宣傳不到位、消防基礎設施薄弱等突出問題。
(一)政府主導,實現常態管理。
一是落實消防安全責任。推動政府及各有關部門提高對農村、社區城鎮化進程中消防工作重要性的認識,逐步完善縣、鄉鎮、村(居)委會三級組織網絡,把一般化的消防工作拓展到鄉鎮、農村(社區)、家家戶戶,從而形成“縣、鄉鎮人民政府領導,村(居)民委員會具體負責,村(居)辦企業、個體商戶、村(居)民代表齊參與、共同管理”的三級消防工作社會化格局。二是科學安排消防布局。采取政府規劃、政策支持、主動引導和財政扶助的方法,將村(居)民住宅和鄉鎮企業的消防安全布局、消防水源建設、消防通道納入、消防經費投入納入鄉鎮總體規劃與村莊建設規劃中,做到同時立項、同步設計、同步規劃、同步實施。三是落實火災事故問責制度。各縣(市、區)政府與各鄉鎮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將消防工作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政務督察內容,凡發生亡人火災事故,由各縣(市、區)政府成立聯合檢查組,對發生火災所在鄉鎮政府消防工作履職情況進行調查,凡因工作不力、失職、瀆職,導致重特大火災事故發生的,或者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社會影響惡劣的,要依法追究主要負責人的法律和行政責任。
(二)加大投入,實現主動管理。
第一是加強消防基礎設施建設。本著“缺什么,添什么”,“欠什么,補什么”的原則,對照城鎮消防規劃和公共消防設施建設達標工作實施方案,逐項落實建設資金。按國家標準要求,加快建成區內消火栓的設置和建設,并將消火栓建設與老城區拆遷、道路拓寬和新區道路、供水等基礎設施同步建設;第二是發展多形式消防隊伍。在公安現役警力編制緊張的情況,按照 “專群結合、整合資源、一隊多能、覆蓋城鄉”的原則,大力推進各鄉鎮專職消防隊建設。依托農村現有治安巡防隊伍,加強消防業務培訓,將消防安全工作納入治安巡防內容,加大資金投入,建成配有機動泵、水帶、水槍和專兼職人員的志愿消防隊,有效承擔撲救初起火災任務。同時,廣泛發展義務消防組織,最大限度地拓展基層消防力量的覆蓋面;第三是加大消防經費投入。多種形式的消防隊伍建立起來后,應遵循“建得起、養得住、用得上”的標準,將多種形式消防隊伍工作經費列入財政預算,并隨著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和財力增長情況同步增長。同時,要拓展農村、社區消防經費投入渠道,制定優惠政策,調動社會各方面力量參與農村消防建設,鼓勵社會捐助消防公益事業,多渠道增加投入。
(三)部門聯動,實現聯動管理。
一是發揮主力作用。消防部門應按照《建筑設計防火規范》、《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建筑內部裝修設計防火規范》等法律法規從嚴把關各類建筑,切實從源頭上杜絕先天性火災隱患。同時,公安消防部門作為業務指導部門,應組織相關職能部門人員深入到鄉鎮進行監督執法檢查,熟悉鄉鎮的消防安全整體狀況。對火災危險性大、隱患突出的鄉鎮進行集中治理,對查出的火災隱患,一定要督促整改,對于查處的消防違法違章行為,必須從嚴、從重處罰。同時,消防部門做好對相關人員的法制培訓工作,讓被管理的場所負責人或業主懂得自己的消防安全職責,這樣他們才能自覺地把自己的行為調整到法律、法規所允許的范圍內,做到知法守法;二是發揮前沿作用。落實公安派出所三級監管職能,切實使農村(社區)基層派出所真正擔負起消防工作的責任,加強對轄區企業單位和居民住宅區的管理單位、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履行消防安全職責情況的管理監督,全力遏制農村住宅家庭、“三小”場所和三級管理單位火災多發的勢頭。要充分發揮派出所駐村莊、社區民警的監管作用,實現信息共享,時刻監督農村、社區消防管理制度的落實情況;三是發揮聯動作用。以農村、社區“兩委”為主體,逐步形成轄區企業和廣大群眾共同參與的工作運行機制,不斷推動消防管理體制的實施和落實。各農村、社區“兩委”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將消防安全管理納入到村(居)民自治章程和村規民約中,開展消防宣傳教育,落實消防安全措施,具體開展消防安全巡查、村(居)民家庭和單位的防火檢查,消防設施器材維護保養,督促轄區單位和企業制定應急疏散預案和滅火預案等工作。同時,建立和完善消防安全檢查、巡查機制,消防設施器材的保養、補給機制,應對突發性事件的緊急救助機制,消防宣傳教育培訓機制等各項制度。在以“兩委”為主體的基礎上,還可以利用基層派出所點多面廣、貼近群眾的特點,充分發揮公安派出所的監督檢查作用,加強對重點區域、重點人員的管理,依法靈活多樣的處置一些“老、大、難”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