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層建筑火災的特點有哪些?
答:隨著經濟形勢的發展,高層建筑越來越多,高層建筑火災也隨之增多。高層建筑發生火災,有如下特點:
①火勢蔓延快,途徑多。高層建筑內電梯井,各種管道井比較多,發生火災能很快形成“煙囪效應”,造成火災擴大蔓延;
②人員疏散困難,傷亡嚴重。由于高層建筑比較高,火災時,人員要安全撤離建筑物,需要較長的時間,再加上火災時,人員極度恐慌,造成疏散困難。據國外報道,高層建筑一次火災死亡上百人的事故時有發生;
③火災撲救困難。由于高層建筑比較高,發生火災后,消防車很難達到,只能靠內部的消防設施撲救。目前消防云梯只能在50米左右,而高層建筑有的竟達200多米,火災撲救相當困難;
④易燃合成材料多,燃燒猛烈。為了減輕結構自重,方便建筑上的空間布局和室內裝飾的美觀,不少高層建筑大量使用了可燃、易燃的建筑裝飾材料和涂料,這些材料不僅易燃,而且燃燒后能釋放毒氣,造成人員中毒死亡。
2.高層民用建筑附近是否可以埋設易燃、可燃類液體儲罐?
答:高層民用建筑附近不得設置甲、乙類液體儲罐。為高層民用建筑服務的丙類液體儲罐可以埋設,但儲罐總儲量不應超過15立方米,當直埋于高層建筑或裙房附近,面向油罐一面4米范圍內的建筑物外墻為防火墻時,其防火間距可以不限。這是因為許多高層建筑內部使用鍋爐,丙類液體作為鍋爐的燃料,而丙類液體的火災危險性比甲、乙類液體的火災危險性要小,故可以埋設。但超過上述規定時,必須按儲罐與民用建筑之間的要求確定防火間距。
3.高層民用建筑內為什么不能使用瓶裝液化氣?
答:液化石油氣是一種容易燃燒爆炸的可燃氣體,其爆炸下限約2%以下,比重為空氣的1.5—2倍,火災危險性大。它通常以液態方式貯存在受壓容器內,當容器、管道、閥門等設備破損而泄漏時,將迅速氣化,遇明火就會燃燒爆炸。國內外都有不少建筑物使用瓶裝液化石油氣發生燃燒爆炸的慘痛教訓。而高層建筑運輸不方便,如用電梯運輸氣瓶,一旦液化氣漏入電梯中,容易發生嚴重爆炸事故。鑒于液化石油氣火災的危險性大和高層建筑運輸不方便,故《高規》規定,高層建筑內使用可燃氣體作燃料時,應采用管道供氣,而不準使用瓶裝液化石油氣。
4.高層建筑使用液化氣供氣有哪些防火要求?
答:高層建筑內嚴禁使用瓶裝液化氣,但如果設置集中瓶裝液化石油氣間,室內采用管道供氣,高層建筑是可以采用瓶裝液化氣供氣的,但瓶裝液化氣間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①總儲量不超過1立方米的瓶裝液化氣間,可與裙房貼鄰建造;
②總儲量超過1立方米,而不超過3立方米的瓶裝液化石油氣間,應獨立建造,且與高層建筑和裙房的防火間距不應小于10米;
③在總進氣管道、總出氣管道上應設有緊急事故自動切斷閥;
④應設可燃氣體濃度報警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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