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總面積大于二萬平方米或容納人數在一萬人以上的體育場(館);
建筑總面積大于二萬平方米的公共展覽館、博物館;
單層建筑面積大于一萬平方米或者總建筑面積超過五萬平方米的商場、市場;
建筑總面積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公共圖書閱覽室、勞動密集型企業生產加工車間、宗教場所;
四星級以上且客房數量在三百間以上,以及建筑總面積大于三萬平方米的賓館、飯店;
核定人數超過二千人的室內演出、放映場所,以及核定人數超過五百人的其他室內公共娛樂場所;
床位數量在三百張以上的托兒所、幼兒園、養老院、福利院,以及床位數量在五百張以上的醫院或者療養院病房樓;
床位數量在一千張以上的學生、企業員工集體宿舍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