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寧支隊為深入踐行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加強部隊作風建設,制定下發了《西寧市公安消防支隊關于作風建設的13項制度》,有力推進各項工作有序開展。
推進落地見效。限時辦案,開辟重大、民生工程和重點項目的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快速通道”。省市政府確定的重大工程、民生工程和重點項目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受理之日起辦理期限;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和竣工驗收備案抽查、普通工程項目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建設工程消防設計、竣工驗收備案抽查、開業前消防檢查受理完成期限;及時受理并查處火災隱患舉報投訴,接到舉報投訴后必須于24小時內組織核查,處理情況應自核查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反饋至支隊火災隱患舉報投訴中心,并告知舉報投訴人;火災事故調查必須自接到火災報警之日起30日內作出火災事故認定;情況復雜、疑難的,經上級批準,可以延長工作日;火災事故調查中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檢驗、鑒定時間不計入調查期限。
嚴格辦公標準。精簡公文簡報,對于可發可不發的文件一律不發,能以郵件或電話通知的工作不行文通知;文件除重大工作部署性文件外,一般不超過2000字;各類信息報道盡可能使用規范的語言,不長篇贅述,一般性會議和活動信息稿件字數不超過800字,重要會議或活動不超過1500字。請示報告必須按照規定程序、時限向上級領導、機關請示報告工作,不得緩報瞞報、隱情不報、弄虛作假;對各大中隊反映的問題,支隊機關3個工作日內必須給予答復。實行全局性會議統籌和備案制,對未報備的會議不予安排。細化辦事流程,設置業務的操作流程圖,便于把握辦事程序和操作細節,提高辦事效率。
搭建制度框架。《制度》明確了有計劃性地開展工作。每年初,支隊機關根據上級工作計劃、目標,制定支隊年度工作計劃,下發月工作計劃表;每月底召開行政辦公會,檢查當月工作推進情況、部署次月工作。《制度》明確了協調和程序。凡涉及部隊全局的綜合性工作,由行政辦公會或軍政主官統一協調;調集部隊、組織開會等通知統一由作戰指揮中心下達至各大隊、各科室。《制度》明確了工作組職責。從嚴控制工作組數量和規模,下隊一律在部隊就餐,不飲酒、不加菜,嚴禁增配水果、香煙等物品。《制度》明確了考核評比程序。檢查考核提前公布內容,以隨機提問、現場核驗、信息印證、幫扶指導等驗證實績為主,減少聽匯報和對各類臺賬資料的檢查。《制度》明確了從嚴控制大項活動開展。對于比武競賽、示范觀摩、匯報表演和試點建設,一年內不在一個大隊安排2個以上大項活動。《制度》明確了登記統計情況。嚴格按照《公安消防部隊正規化管理規定》的“九本一表一冊”落實登記統計工作樣式,不得隨意增減登記統計內容。《制度》明確了督導檢查情況。支隊黨委成員應每周下隊督察部隊,幫扶指導工作,量化評分,編發督察通報,年底綜合評定。《制度》明確了首問負責。熱情接待辦事群眾,能當場辦結的要當場辦結,不能當場辦結的要告知辦結時間;對申辦材料不符合要求的,當場告知申辦者,并作詳細指導和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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