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臨夏縣制定出臺了《臨夏縣宗教活動場所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按照地方政府統一領導、公安消防部門監督管理、宗教部門行政指導、鄉鎮屬地監管、宗教團體督促協調、宗教活動場所全面負責、教職人員和信教群眾積極參與的原則,實行宗教活動場所消防安全責任制,統一了宗教活動場所消防設施、器材配備檢查標準,著力提升宗教活動場所查改火災隱患、撲救初起火災、組織人員疏散逃生和宣傳教育培訓能力。
新制定的《臨夏縣宗教活動場所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分六章,共四十條,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宗教事務條例》、《甘肅省消防條例》、《甘肅省宗教事務條例》、《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進一步明確了宗教活動場所的消防安全責任、消防安全管理、消防教育和培訓以及火災事故應急處置中應履行的職責和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