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于2013年12月17日批準發布了強制性公共安全行業標準GA602-2013《干粉滅火裝置》,該標準于2014年3月1日起實施,代替GA602-2006。
GA602-2013《干粉滅火裝置》規定了干粉滅火裝置的術語和定義、分類、型號編制、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使用說明書和標志、包裝、運輸、儲存。適用于懸掛式、壁掛式和其它方式固定安裝的干粉滅火裝置,不適用于柜式和移動式干粉滅火裝置。
與2006版相比,主要技術變化如下:
——修改了規范性引用文件、干粉滅火裝置的定義、分類和型號編制方法、工作溫度范圍、滅火劑充裝質量偏差要求、滅火裝置試驗程序及樣品數量;
——增加了部分定義;
——增加了非貯壓式滅火裝置其它性能、專用型滅火裝置耐濕熱性能、抗振性能和耐鹽霧腐蝕性能、非貯壓式滅火裝置反作用力與作用時間要求、聯動性能、保護面積滅火性能、專用滅火裝置滅火性能、容器閥性能要求、驅動裝置要求、控制啟動組件性能要求、感溫磁發電組件性能要求、渦卷彈簧性能要求、電路短路保護元件性能要求、發動機艙專用滅火裝置的其它性能、風電機艙專用滅火裝置的其它性能等;
——增加了容器閥試驗程序及樣品數量、控制啟動組件試驗程序及樣品數量、感溫磁發電組件試驗程序及樣品數量。
該標準由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起草,全國消防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固定滅火系統分技術委員會(SAC/TC113/SC2)歸口。該修訂標準的發布對提高干粉滅火裝置性能、更好的規范干粉滅火裝置的應用將發揮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