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春以來,由于各地氣溫持續偏高,降水持續偏少,我區森林草原火險等級始終居高不下。為切實管控好野外違規用火,自治區人民政府日前向各盟市、各相關單位下發《關于森林草原重點區域實行戒嚴防火的命令》,決定在全區森林草原重點區域實行防火戒嚴管制。
根據要求,4月16日~5月31日為我區森林草原防火戒嚴管制期。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和內蒙古大興安嶺林管局可結合實際,提前進入或推遲結束戒嚴管制期,科學劃定防火戒嚴管制區域。防火戒嚴期內,各地區防火戒嚴管制區域要嚴禁一切野外用火。確因特殊原因需使用的生產、生活用火,須經當地旗縣人民政府批準后方可使用,同時要落實好管理責任,采取好防范措施,準備好撲火工具,嚴防跑火失火。在全面做好戒嚴管理工作基礎上,各地區要及時開展清山、清溝等工作,徹底清理擅自進入戒嚴管制區域的閑散人員。凡不服從管理或故意違反者,要依規對其實行處罰,情節嚴重者,依法嚴肅追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