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責任為導向,從被動走向主動。一是落實政府主導責任。提請省政府出臺了《消防工作考核辦法》、《社會管理綜合治理消防工作檢查考核標準及考核細則》,將消防工作納入了政府目標責任和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內容,推動省市縣政府逐級簽訂了《消防安全責任書》,逐級開展年度消防工作考核,并將考核結果作為對政府主要負責人和領導班子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依據。二是落實部門監管責任。各級消安委建立完善了消防工作聯絡員制度和會商機制,每半年至少召開1次全體成員會議,全面推動落實消防安全責任。推動各級公安機關把警務機制改革和消防網格化管理進行了結合,全面實施“多警聯勤”戰略,推動年底90%以上鄉鎮街道網格化管理達標。三是落實單位主體責任。提請省政府出臺了《火災高危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提請省公安廳印發了《建設工程消防質量終身負責制實施辦法(試行)》等規定、辦法,將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戶籍化”管理、安全評估等內容逐項細化納入了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職責范疇,全省100%火災高危單位完成消防安全評估,100%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建立“戶籍化”管理檔案。
以法制為導向,從無序走向規范。一是抓法規制度建設。提請省政府啟動《黑龍江省消防條例》修訂工作;聯合相關執法部門出臺了《糧食儲存場所消防安全管理技術規范》、《公安派出所消防監督管理工作目標考核標準》等一系列法規制度;制作并下發了《消防監督執法相關工作規定》、《消防行政處罰裁量標準》、《公安消防執法檔案管理規定》等多項制度規定;匯編了《消防監督法律法規匯編》一書,確保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二是抓執法質量考評。建立了常態化的月考評、三級互查,季度通報、半年檢查、年終考核相結合的執法質量考核工作機制,將執法質量考核成績與部門和個人的評先掛鉤。三是抓執法基礎建設。在強化消防監督執法視頻培訓和集中輪訓的基礎上,分批次組織消防監督人員深入現場開展實際操作學習,解決了消防監督干部理論知識與實際脫節、實際操作能力不強等問題。對現有辦公場所進行了改造,各公安消防機構全部設置了詢問室、接訪室、物證室、檔案室4類辦案工作場所,使執法辦案工作區域更具體、更明確。
以問題為導向,從突擊走向常態。一是推動排查整治常態化。深入落實“捆綁式監督管理”、“交叉式檢查執法”、“歸零式清剿隱患”、“零距離式宣傳教育和培訓”四項機制,根據不同時期社會活動重點,有針對性部署開展十項類別不同的消防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形成每年交叉循環開展的常態化專項整治工作機制。全省200臺綜合執法救援服務車充分發揮服務效能,定人、定時、定指標不間斷巡邏檢查,每周一通報、每月一總結。二是推動宣傳教育常態化。推動人社、教育和民政等有關部門將消防安全教育納入黨政領導干部及公務員培訓、職業培訓、農民工培訓內容。推進“百城百臺看消防、千街萬戶講消防、千萬人參與消防”工程建設,并在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有條件的學校、社區、村屯常年開設消防宣傳“生命通道體驗區”,規范運營全省千支消防宣講團。三是推動督導檢查常態化。省政府結合開展消防工作考核,先后派出7個安全生產巡視組對全省開展了巡視,省政府消防安全委員抽調安監、民政、消防等12個部門,組成5個工作組,分別由廳級領導帶隊對消防安全工作進行了明察暗訪,并將結合安全工作檢查,全面加強對消防工作的檢查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