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麗江出臺《鄉(鎮)人民政府專職消防隊管理規定》,對政府專職消防隊的隊站建設、職責任務、保障措施、責任監督等進行了明確規定,為專職消防隊伍建設和管理指明了方向。
明確責任。按照國家《城市消防站建設標準》、公安部《鄉鎮消防隊標準》結合麗江地區需求建設政府專職消防隊,從政府領導、鄉(鎮)長和公安派出所等單位進行了詳細分工和責任明確,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經費保障,確保消防工作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并將專職消防隊的工作納入鄉(鎮)政府業務工作范圍,進行統一的部署和安排,實行考核制度。目前,已完成全市63個鄉(鎮)人員和消防車的配備,實現了鄉(鎮)專職隊“四有”建設。
明確職責。《規定》明確了政府專職消防隊應當履行撲救火災,保護火災現場,協助有關部門調查火災原因、處理火災事故、開展應急救援的職責任務,同時,還對政府專職消防隊伍開展消防宣傳教育、防火檢查、預案演練等方面的職責進行了規定。
明確管理。專職消防隊實行準軍事化管理,執行晝夜執勤,保證有警必接、處警迅速。政府專職消防隊參加滅火救援,不得收取任何費用,參加外單位火災撲救、應急救援所損耗的燃料、滅火劑和器材、裝備等,經當地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核定后,由政府給予補償。
明確保障。對專職消防隊員的工資水平、社會保障、離隊安置等進行了明確規定,按規定為專職消防隊員辦理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工傷、失業等社會保險,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用,確保與當地的經濟發展水平和專職消防隊員承擔的高危險性職業相適應。
《規定》的出臺將為政府專職消防隊伍健康發展提供了多方面、全方位政策保障,必將進一步加快政府專職消防隊伍建設步伐,為全市全面構建覆蓋城鄉的滅火救援力量體系發揮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