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山東省公安廳印發《全省熱心消防公益獎評選表彰實施辦法(試行)》,在全省范圍內開展首屆全省熱心消防公益獎評選表彰活動,長期關注和參與消防事業、做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均在評選范圍之內。
《辦法》規定,熱心消防公益獎設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兩個獎項,每兩年評選一次,主要面向基層和工作一線,每次評選表彰5個先進集體、10名先進個人。參評對象需具備積極參加消防志愿服務活動,成績突出;主動報火警和積極參與火災撲救或搶險救援,避免重大損失,有重要貢獻;積極投身消防安全檢查、消防宣傳教育培訓工作,成績突出等條件。
活動開始后,全省各地將利用電視、廣播、報刊、網絡等媒體,公布全省熱心消防公益獎的評選標準和推薦辦法,利用微博、微信及信函、電話、電子郵件等各種方式,多渠道接受群眾和單位推薦候選對象。
據悉,山東省公安廳專門成立全省熱心消防公益獎評選活動領導小組,各地上報候選人由省公安廳組織專家最終評審,先進集體將獎勵5000元,先進個人獎勵2000元,同時擇優參評全國119消防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