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8處歷史文化名村和文物建筑(群)分別為:寧化縣下曹建筑群、三元區忠山村、尤溪縣桂峰村、沙縣水美土堡群、清流縣賴坊村、泰寧縣大源村、永安市青水滄海畬族建筑群和永安市抗戰舊址。這些場所和建筑均不同程度存在防火間距不足,消防車道狹小,消防水源匱乏,消防設施器材配置不合要求,用火、用電、用油、用氣不規范,未建立多種形式消防隊伍,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等問題。針對這些難題,三明市政府辦公室印發《三明市歷史文化名鎮名村和文物建筑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實施方案》,從文物建筑保護規劃和消防規劃的編制審批、消防規劃實施和消防設施建設、消防安全責任及消防安全管理落實、多種形式消防隊伍建設等方面加大治理力度。
針對歷史文化名鎮名村和文物建筑的不同情況,各地政府主導,主管部門牽頭主抓,監管部門協同配合,歷史文化名鎮名村由住建部門牽頭,文物建筑由文物部門牽頭,規劃、財政、公安消防、旅游、農辦、鄉鎮(街道)、村居等部門單位緊密配合,針對存在的實體消防安全隱患和消防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摸清底數和情況,建立消防排查摸底工作臺帳。
對每一個名鎮名村和文物建筑消防安全方面存在的具體問題,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技術規范,全市各縣級政府牽頭組織規劃、公安消防等有關部門逐一明確和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治措施、方法步驟和整改時限。對受到文物保護需要的限制,確實無法按照消防技術規范標準整改的,由主管部門會同公安消防部門結合消防技術規范標準要求,研究制定科學合理的技術整改措施。各縣級政府按照有關規定明確每一個歷史文化名鎮名村和文物建筑火災隱患整改、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和義務消防隊組建等所需的經費來源并保障到位。對于經費保障難以落實的,將由縣級財政予以解決。
本月,市委、市政府將8處歷史文化名村和文物建筑的火災隱患納入重大火災隱患專題督辦內容,并由市政府組織,市住建局和市文廣新局分別牽頭,抽調規劃、公安消防、旅游、農辦等部門,對各地排查發現存在消防安全突出問題的歷史文化名鎮名村和文物建筑逐一進行督導,對于工作措施不落實、整治不力的單位和個人按照有關規定予以通報批評、誡勉談話、追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