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作坊成整治重點
治理重點是集體用地和宅基地上村(居)民自建住宅用于加工、生產、制造性質的家庭作坊,也就是常見的“城中村”作坊。
市公安消防局表示,本次治理,將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全面排查整治家庭作坊消防安全隱患,按照“人防、物防、技防”相結合的原則,整治一家、合格一家、驗收一家,逐一落實消防安全改造措施,建立健全日常監管長效機制,實現家庭作坊全部清查摸底、登記造冊、消防安全條件符合要求。
在此基礎上,市相關部門也將通過合理規劃產業布局,調整產業結構,積極引導家庭作坊進入工業園區,全面提升消防安全水平。
鼓勵家庭作坊搬離住宅
在場所設置上,本次專項治理中,市公安消防局鼓勵將家庭作坊搬離住宅建筑,恢復住宅建筑原使用功能。家庭作坊內嚴禁設置員工宿舍,如設置家庭住宿,居住場所應采用防火墻、防火門等防火分隔措施與其他部位分隔。
本次治理也明確,家庭作坊應設置安全出口,保證各樓層人員在發生火災及其他緊急條件下有兩種以上疏散方式。疏散樓梯應采用封閉樓梯或室外樓梯形式,疏散樓梯能直通室外,與上人屋面相通。防盜門窗應開設安全逃生口,配備逃生梯。
而在用電上,電氣線路應穿金屬管或阻燃型硬質塑料管保護,電器設備應安裝在不燃材料上,并與易燃材料保持安全距離。嚴禁超負荷用電、私拉亂接電線等存在安全隱患的違章用電行為。
年底前建立家庭作坊檔案
專項治理行動從2014年7月1日開始,為期一年半,分為宣傳發動、自查自糾、集中整治、驗收總結四個階段。
從現在起到年底,各鎮街要逐一檢查,逐一登記,分類建檔,及時摸清轄區內家庭作坊的數量、性質、分布等基本情況,建立各類家庭作坊信息化檔案,納入網格化監管。逐家逐戶送達限期整改通知書,要求限期達到整改標準。
而從明年初開始,各鎮街、各有關部門要依法加強家庭作坊監督管理,對應審批但未報批或者未獲批準就擅自從事相關生產經營活動的家庭作坊要依法查處。對發現存在突出消防安全問題的家庭作坊未按規定期限完成自糾整改,要采取查封、停水、停電、強制撤離場所內人員等措施。對拒不整改火災隱患或限期整改復查仍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或動態管理不到位,規章制度執行不嚴格,違法行為嚴重的單位和個人依法予以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