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推進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火災危害,近日,三明市綜治辦、市公安局聯合下發《關于鄉鎮(街道)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納入城鄉網格化服務管理的通知》,正式將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納入城鄉網格化管理,進一步落實基層消防工作責任,夯實城鄉火災防控基礎。
通知要求,各地要依托現有政策、機構及平臺把鄉鎮(街道)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納入城鄉社區網格化服務管理,做到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與城鄉社區網格化服務管理同步劃分、平臺同步建設、職責同步明確、政策同步保障,力求在2015年,全市所有街道(鄉鎮)及社區(村)基本建立責任明晰、機制健全、運行高效的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組織網絡和工作機制,城鄉消防安全條件明顯改善,防控火災能力顯著提高。
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將依托城鄉網格化服務管理網絡,在全市構建四級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組織網絡:第一級為各級公安機關、消防部門,主要負責指導、幫助街道(鄉鎮)及社區(村)開展消防安全管理;第二級為街道(鄉鎮),明確一名分管領導,全面負責消防網格化管理工作;第三級為社區(村),將消防管理納入網格化管理工作統籌安排、督辦落實、管理考核;第四級為網格員,具體負責網格內消防隱患排查、整治、上報及消防宣傳工作。
同時,通知還明確了鄉鎮、街道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建設標準及考評方式,將從制定出臺意見、明確人員配備落實經費保障、防火力量建設、落實工作制度、建立考評獎懲六個方面進行細化評分。按照網格化管理的工作目標,市綜治辦、市公安局將開展消防安全網格化試點建設,適時組織召開現場會。各地要結合實際,至少確定一個街道(鄉鎮)作為試點,先行先試,按照試點先行、以點帶面的工作思路,及時總結試點經驗,加大工作推廣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