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廣東省消防總隊獲悉,近日廣東省政府頒發的《關于進一步加強全省政府專職消防隊伍建設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要求到2015年底前,新建消防站(隊)142個,招收專職消防員7203名。
政府專職消防員的招收和錄用,要符合征集公民服役條件和《消防員職業健康標準》規定的身體條件,具有初中以上文化水平,經縣級以上公安消防機構消防業務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在定級、晉級、任職、續聘時,需取得相應的消防職業技能等級資格。縣級以上政府專職消防隊由當地公安消防機構管理,鄉鎮、街道的政府專職消防隊由當地政府或公安消防機構、公安派出所等相關部門管理。
政府專職消防隊以單獨編隊執勤為主,實行24小時執勤制度,納入公安消防戰斗指揮調度體系,參照公安消防隊伍有關規定建立執勤、訓練、工作、生活制度。政府專職消防員享受與駐地事業單位職工同等的福利待遇,享有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工傷、失業、生育等社會保險,及必要的商業保險;在積分入戶、保障性住房安排等方面享有優先權。
根據計劃,全省21個地市今明兩年需建設消防站(隊)142個,所有現役消防中隊和政府專職站(隊),按照每單位30人的編制,補齊執勤人員。2015年底前招收政府專職消防員7203名,其中消防文員招收指標1860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