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火災隱患集中治理專項行動開展以來,內蒙古烏蘭察布市消防支隊堅持科技強警、公平執法的理念,依托執法記錄儀推廣使用工作,助推重大火災隱患集中治理專項行動取得實效。
提升執法效能,優化立案銷案
為確保重大火災隱患認定、銷案全面準確,烏蘭察布支隊將執法記錄儀使用引入集體議案工作中,召集專家組成員對監督員拍攝的影像資料進行對照分析、論證判定,將以往僅憑監督員單方陳述轉變為結合現場情景的集體研究討論,使重大火災隱患的判定、立案更為科學規范。
執法記錄儀對火災隱患的全面客觀呈現,使專家組能直接了解單位存在的問題,及時準確提出相應的解決方案,監督員按照既定的整改方案,定期指導單位落實整改措施,跟蹤拍攝整改進度,將視頻資料在銷案論證會上向專家組呈現,并結合視頻資料向專家組逐一介紹隱患整改情況,共同研究是否達到銷案標準,保證重大火災隱患科學、合理按期整改。
目前,烏蘭察布市借助執法記錄視頻資料判定17家社會單位為重大火災隱患單位,報請本級人民政府進行掛牌督辦,現已有16家單位全部整改銷案完畢。
定期督察回訪,增強執法公信
烏蘭察布支隊將執法記錄儀使用情況納入專項行動量化考評工作中,利用執法記錄儀管理系統,定期調閱執法項目的音視頻數據,查看各大隊重大火災隱患治理工作開展情況,將監督員執法言行是否規范、檢查是否全面、認定是否準確、銷案是否合理作為專項工作量化考評依據。
烏蘭察布支隊紀委將執法記錄儀的使用融入“大督察機制”,佩戴執法記錄儀對重大火災隱患單位開展執法回訪工作,通過檢查案卷相關的音視頻資料,核查執法工作的真實性,核實監督檢查是否到位、隱患是否整改等,深入了解監督員執法情況,解決當前突出執法問題,實現了監督與服務并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