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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類場所列入火災高危單位
目前,大型商場、KTV,以及游樂場已成為市民休閑的首選場所,而這些地方,恰恰也是消防安全管理的重點。
“不少大商場和KTV室內環境復雜,自然采光差,疏散出口少,一旦發生火災,如果沒有有效的防火措施,有可能導致較大的人員傷亡。”《規程》起草小組專家透露,目前,我國尚未有對火災高危單位進行消防安全評估的國家或行業標準,消防安全評估機構無法對火災高危單位開展消防安全評估。因此,制定符合廣西實情的火災高危單位消防安全評估規程非常必要、迫切。
火災高危單位是指一旦發生火災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或者重大財產損失的場所,《規程》將火災高危單位劃分為人員密集場所、地下公共建筑、易燃易爆場所、古建筑四大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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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災高危場所需配逃生裝置
從近年來全國發生的火災來看,逃生失誤是造成火災傷亡的重要原因。要在火災中成功脫身,除了需要市民掌握正確的逃生方法外,所在場所是否設置齊全的疏散逃生系統也尤為重要。
《規程》明確,單位應當在日常生產、營業期間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嚴禁鎖閉,不得在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避難層(間)、頂層停機坪等位置放置影響其使用的物品、設置障礙設施。
防火防煙分區應設置合理,不得占用防火間距,嚴禁改變防火防煙分區結構或設置障礙物,防火門、防火卷簾、水幕系統、擋煙垂壁等防火防煙分區分隔設施保持完好有效。
賓館、飯店、商場、市場、公共娛樂場所、醫院門診樓和病房樓等火災高危單位,在3層以上的部位應當按照規定配置救生緩降器、逃生滑道、逃生梯、自救呼吸器等逃生輔助裝置。新建人員密集場所火災高危單位應設置智能疏散逃生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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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危單位需自建消防隊
目前廣西共有消防安全重點單位12250個,其中人員密集場所8769個,高層建筑1000多幢,地下建筑300多個,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場所1500多個,量多且位置較為分散。對此,《規程》要求,大型核設施單位、大型發電廠、民用機場、主要港口等火災高危單位,應建立專職消防隊伍,承擔本單位的火災撲救工作;其他火災高危單位應當配備滿足本單位滅火救援工作需要的消防裝備器材,并建立志愿消防隊,公共娛樂場所員工應全員參加志愿消防隊,其他單位應有不少于20%的員工參加志愿消防隊。
《規程》明確,火災高危單位消防安全評估結論分為“好、一般、差”三個等次。存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數量不足或者嚴重堵塞,不具備安全疏散條件的;未按規定設置自動消防系統的;建筑消防設施嚴重損壞,不再具備防火滅火功能的;人員密集場所違反消防安全規定,使用、儲存易燃易爆危險品等情況的,可直接判定為“差”。評估結果將向社會公開,作為單位信用評級的重要參考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