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業務學習,提升執法能力。針對監督執法崗位業務性強、內容多等特點,支隊以提高消防監督執法水平為著力點。采取“以老帶新”、“一帶一”等措施,大力倡導消防監督人員通過自學、互學等多種方式“充電”,進一步提高執法人員的理論和實踐水平;按照“分崗位、分層級、全員性”的原則開展崗位技能比武2次,主要分為筆試、技能操作和法律文書制作等三項內容,筆試為支隊每月通過視頻系統進行的業務理論考試,技能操作主要由所在大隊的執法人員對身邊人員的執法水平和服務態度的綜合評價,支隊對各大隊法律文書采取抽檢的方式進行綜合評查,三項總分累計靠前者予以表彰獎勵,營造了濃厚的“學業務、練技能,強素質”的良好氛圍。同時,按照“三懂四會”要求,注重加強執法干部對法律法規、條令條例、規章制度的學習和消防監督數字化系統的實際掌握,有效提高監督人員的執法辦案水平和規范執法能力。
強化服務意識,夯實執法基礎。引導強化執法監督人員的宗旨觀念和服務意識,大力倡導“標準化執法、熱情化服務”的理念,使監督人員明白“為誰執法”、“怎樣執法”、“如何執法”等問題。牢固樹立“五零”服務理念,即做到服務受理“零推諉”,服務方式“零距離”,服務事項“零積壓”,服務質量“零差錯”,服務標準“零投訴”。今年以來支隊開展執法為民、黨風廉政等教育10余次,每周開辦不少于1個課時執法業務大講堂,引導執法人員文明執法、規范執法,堅決杜絕冷、硬、橫、推等不文明的行為,真正把以人為本、執法為民和公平用權、公正執法、公道辦事的理念根植到每一名執法監督人員的頭腦中,把加強消防監督執法和社會主義法制理念教育有機結合起來,不斷強化工作事業心和責任感,端正執法思想,打牢執法為民的法律觀念。
轉變執法方式,推行和諧理念。為確保消防監督執法工作切實適應人民群眾新期待和新要求,適應構建和諧社會的新任務,實行消防監督警務公開,大大縮短了行政審批時限,為大型重點工程和殘疾、下崗再就業等弱勢人群開辟“綠色通道”等消防監督執法便民、利民服務措施,真正將法、理、情融于一體;通過公開辦事程序、公開服務舉措、公開整治火患工作內容,對辦證事項的項目、依據、程序、所需材料、具體工作流程、政策依據等進行公示,自覺接受群眾監督,增強執法的透明度,時刻將消防執法過程置于群眾監督視線,確保公正、公開、公平執法。同時開展社會走訪活動,了解群眾對執法工作的意見,向群眾公示近期消防監督執法工作進展情況,接受群眾的監督,真正把公開做到位,落到實處。
立足執法規范,完善監督管理。完善考核獎懲機制,嚴明執法獎懲措施,將執法質量考核評查結果作為單位、個人執法工作績效的重要內容,并逐步完善案件審核機制,嚴格落實案件逐級審核制度,堅持每月召開消防監督執法工作分析會,總結經驗,查找不足,解決消防監督執法過程中的疑點、難點問題。完善領導執法監督機制,明確要求基層大隊挑選業務骨干擔任法制員,切實建立一級管一級,一級包一級,一級對一級負責的的執法工作領導責任機制。同時,強化內部監督機制,嚴格辦案監督,引導、規范監督執法人員準確有效地執行法律,杜絕執法不公、執法不嚴問題的發生,切實提高執法監督效能。
推進責任落實,強化服務質量。為提高執法質量,支隊落實執法責任,嚴密執法程序,強化執法監督,形成權責明確、行為規范、公開透明、監督有效的執法工作機制,并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誰承辦,誰負責”的原則,把消防監督執法的責任落實到具體責任人,貫穿于各項消防執法工作之中,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執法問題的發生。實行幫扶督導工作機制,定期督查,對各單位存在的執法程序不合法、法律文書填寫不規范、監督檢查和行政許可中發現不了(或發現不全)問題予以糾正和指導,有效提高了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