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起,福建省消防總隊在全省部署集中整治消防執法腐敗問題專項活動,領導干部干預消防執法將作為整治內容之—。為此,消防總隊專門出臺了相關規定。其中,消防部隊領導違法干預消防執法的,將被通報、處分乃至追究刑事責任。地方黨政領導違法干預消防執法的,消防部隊紀檢部門將向地方有關部門通報,由地方有關部門處理。
福建省消防總隊表示,今后領導干部干預消防執法將被記錄在案,做到全程留痕,有據可查。建立領導干部干預消防執法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制度是“不能為”制度體系上的又一道防火墻,有效杜絕消防執法中的“關系案”、“人情案”,同時凈化執法環境,維護消防執法機構執法獨立性和消防法律法規的尊嚴和權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