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海省公安廳、省教育廳聯合下發了《學校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培訓三年規劃》(以下簡稱《規劃》)。《規劃》從組織機構、部門監管、宣傳教育、表彰獎勵等方面都進行了明確的規定,計劃利用三年時間,在全省打造一個“學校主動組織、師生共同參與、家長配合落實”的良好運行機制。
《規劃》指出,各地教育部門、公安消防機構要按照“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公民積極參與”的原則,建立學校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工作長效機制,完善校園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成立宣傳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督促各級各類學校開創日常宣傳教育與重點宣傳教育、教師隊伍與消防專業力量相結合的宣傳教育格局,通過提升廣大師生消防安全素質和消防安全“四個能力”,達到100%受教育的總目標。
《規劃》要求,各級各類學校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培訓制度,層層簽訂消防安全管理目標責任書,大中專院校要開設消防安全知識講座,在職業技術學校開展消防安全知識課程;要強化消防安全技能培訓,將消防安全技能訓練納入學生軍訓內容,以消防安全“四個一”為科目推動消防技能進軍訓工作;要組織消防安全教育活動,將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內容納入周會課重要內容,嚴格落實規定課時教育任務,每學期開學第一周要安排含消防知識授課、火災案例教學、學校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教育等形式的“開學第一課”活動,寒暑假前要圍繞家庭防火、戶外旅行、公眾場所等安全知識開展教育;要營造良好消防安全環境,各級各類學校要設立常態化的消防宣傳欄、消防櫥窗、消防板報等固定消防宣傳陣地,利用LED屏幕、安全知識掛圖、校園廣播、校訊通等平臺定期播發消防安全常識,定期組織人員開展校園消防安全隱患排查,對發現的隱患及時整改。
《規劃》還要求,各地在軍訓前,要通過分區縣、分批次對學校主管消防安全的負責人和班主任老師進行消防培訓,作為學校消防宣傳教育的師資力量,通過組織一堂消防常識課,引導學生閱讀一本消防知識讀本的形式,達到師生共同參與、共同學習的目的。
《規劃》強調,省教育廳、省公安廳將在2015年底對消防安全教育工作突出的優秀班主任和消防安全管理先進個人進行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