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河北省文物局、河北省公安廳聯合制定的《河北省文物建筑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規則(試行)》(以下簡稱《規則》)于12月1日正式施行,這標志著河北省文物系統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建設工作取得了突破性進展。
據悉,省政府在年初與省文物局簽訂的消防安全責任狀中,專門將標準化管理建設工作列為年度目標任務,河北省消防總隊與省文物局在共同會商、反復推敲的基礎上,經省政府法制辦核定,終于在年內正式出臺了“兩個文件”。
《規則》共十一章四十六條,將縣級以上文物保護單位中具有火災風險的文物建筑,以及保管、陳列各類文物的博物館、紀念館等建筑列為實施標準化管理建設的對象,從消防安全責任、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技術要求、防火檢查、火災隱患整改、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滅火疏散預案制定演練和應急處置、消防檔案和考核獎懲等方面,對開展標準化管理建設工作提出了操作性強的工作要求。與此同時,省文物局、公安廳還印發了《河北省文物系統消防安全管理規定(試行)》,重點對全省文物行政管理部門的消防安全職責,特別是加強對文物管理使用單位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考評提出了明確要求。
據悉,省政府在年初與省文物局簽訂的消防安全責任狀中,專門將標準化管理建設工作列為年度目標任務,河北省消防總隊與省文物局在共同會商、反復推敲的基礎上,經省政府法制辦核定,終于在年內正式出臺了“兩個文件”。
《規則》共十一章四十六條,將縣級以上文物保護單位中具有火災風險的文物建筑,以及保管、陳列各類文物的博物館、紀念館等建筑列為實施標準化管理建設的對象,從消防安全責任、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技術要求、防火檢查、火災隱患整改、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滅火疏散預案制定演練和應急處置、消防檔案和考核獎懲等方面,對開展標準化管理建設工作提出了操作性強的工作要求。與此同時,省文物局、公安廳還印發了《河北省文物系統消防安全管理規定(試行)》,重點對全省文物行政管理部門的消防安全職責,特別是加強對文物管理使用單位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考評提出了明確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