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型消防站建設工作開展以來,云南普洱支隊結合轄區實際,采取積極有效的工作措施,以點帶面強推微型消防站建設,實現了人員力量、技術裝備、工作效能有機整合。
因地制宜,創新建站模式。
拓展建設范圍。支隊結合轄區實際制定下發了《普洱市微型消防站建設方案》,在按要求建設的重點單位、社區以外,將城市大型綜合體、省級以上文物古建筑、全國古村古鎮、以木質結構為主的50戶以上的連片村寨、區域性火災隱患場所、危化品生產企業等11類場所納入建設范圍,并根據不同類型的區域制定了相應的建設標準,提高了微型消防站建設范疇。
細化建設標準。將微型站建設與單位實際相結合,明確站房選址、人員組成、器材配備、檔案建設等標準。按照不少于6人的標準設置站長、副站長、消防員等崗位,并根據火災撲救需要,配置不少于1臺手抬機動泵、10具滅火器、10盤水帶、2支水槍、1把消火栓扳手、2把火鉤等滅火器材以及4套防護裝備、1部值班電話。
落實日常管理。制定出臺了《普洱市微型消防站建設實施細則》,落實日常管理、防火巡查、值守聯動、學習訓練、考核評價等管理制度,明確站長、副站長管理協調職責,消防員開展防火巡查、撲救初起火災、宣傳教育等職責,實行24小時輪流值守。目前,全市已有121家重點單位、45個社區、21個其他單位建成微型消防站,發展隊員1000余人,配備滅火器材1870件及個人防護裝備187件(套),通訊器材986件。
建立機制,驅動長效發展。
實行聯防辦公。由消防大隊和派出所牽頭組織微型消防站成立區域聯防辦公室,消防大隊負責縣城以上城區內微型消防站的區域聯防工作,派出所負責鄉鎮轄區內微型消防站的區域聯防工作,每季度至少召開1次聯席會議,每半年至少組織開展1次全員滅火和應急疏散聯合演練,每年度至少召開1次成員單位大會,分析存在問題,提出工作改進意見,通報區域聯防工作情況。
明確獎懲考評。結合市消防安全責任狀考核,將微型站建設工作納入消防安全檢查內容,由市政府派組對各行業系統所屬單位微型站建設情況進行現場檢查驗收。同時,將微型消防站建設作為各大隊業務檢查考評,并定期不定期派組對各地建設、運行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建立完善分析、檢查、督導工作機制,對開展情況好的單位通報表揚,對推動不到位的單位和責任人進行通報批評。
掛鉤幫扶指導。確定消防監督員逐一掛鉤到列管的單位和社區,指導幫扶解決微型消防站建設、運行過程中存在的問題,編印了各類場所《微型消防站建設指導手冊》,并通過召開推進會、現場觀摩會、培訓會等活動積極引導社區、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及其他單位,將微型消防站真正打造為火災隱患巡查隊、初起火災撲救隊、消防知識宣傳隊,切實建好、用好隊伍。
整合資源,凸顯運作實效。
站點互聯互查。在開展自檢自查的基礎上,從各站點抽調一名人員組成消防安全互查隊,每月指派消防安全檢查隊對互聯互查單位至少開展一次全面檢查,詳細記錄檢查情況并交受檢單位相關負責人簽字確認,存檔備查,對發現且無法當場整改的隱患書面報告當地消防部門,由消防部門審核確定后,下發相應的法律文書責令整改。
主推聯動救援。將所有已建成的微型消防站納入各地滅火救援體系,定期組織隊員進行培訓,強化滅火技能訓練,完善初起火災處置的人力和裝備保障資源庫,接受公安消防部門、派出所的指揮和調度,參與周邊區域火災的撲救、疏散被困人員、處置險情,切實發揮好微型站撲救初起火災能力。
開展交叉培訓。擬定年度培訓計劃,開展交叉教育培訓,以區域聯防為出發點,對每個區域聯防微型站每半年至少組織1次授課、實操或其他形式宣傳教育活動。在各單位顯著位置設置消防安全教育陣地,建立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檔案,每月至少組織開展1次入戶消防宣傳,并結合各節點時間,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演練等活動,提高單位從業人員消防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