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冬防工作以來,公安部消防局立足火災防控現實斗爭需要,結合單位、社區消防工作特點,在全國組織開展了微型消防站建設。各地積極主動工作,緊緊依靠黨委政府,投入專項經費,出臺規范文件,迅速推進微型消防站建設,發展速度很快,目前各地微型消防站數量初步統計已經達到9.7萬個、隊員有50余萬名。但是,從抽查測試和實際使用情況來看,各地在微型消防站管理、培訓、使用等方面,還是存在一些不足,尚未真正形成戰斗力。本文結合當前微型消防站工作實際,圍繞微型消防站建設、使用和發展方向,談幾點尚不成熟的認識。
一、微型消防站建設的目的和意義
微型消防站最基本的要求是“有人、有器材、有戰斗力”,主要目的是一旦發生火災,微型消防站力量能夠在3分鐘內趕到現場,快速處置或控制火災蔓延,并組織人員疏散。微型消防站建設是公安部消防局黨委結合現階段消防工作實際作出的重要部署,對于穩定火災形勢、減少人員傷亡具有重要意義。
(一)微型消防站是當前火災現實斗爭的迫切需要。隨著我國經濟社會快速發展,城鎮化率由2000年的36.2%上升到2015的56.1%,高層地下建筑、人員密集場所和易燃易爆單位逐年增多,火災風險持續增加。據統計,我國現有高層建筑33萬余幢,用于經營的地下建筑面積達2466萬平方米,大型集貿市場、批發市場、物流倉儲倉庫20余萬家,各類化工生產、儲存、銷售企業11余萬家。如此大規模的單位場所,一旦發生火災,如果初期處置不及時,極易蔓延擴大,造成較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住宅火災造成的小火亡人也不容小覷,2015年住宅火災亡人占總數的近七成,最突出的就是發生火災后,第一時間沒有力量撲救初起火災、組織人員疏散,去年多起住宅較大以上亡人火災都暴露出這個問題。尤其是夜間,夜間平均每100起火災造成1人死亡,白天平均每300起火災造成1人死亡。不少火災如果能夠在初起階段得到有效控制,將有效避免或減少火災傷亡和損失。以廣州為例,全市3300多個微型消防站,在實際中發揮了重要作用,70%以上的小火是這支力量撲救的。
(二)微型消防站是彌補消防隊站不足的有效途徑。受城市集約化用地制約,近年來新建消防隊(站)多數在建成區以外,布點不合理。與國外城市相比,我國消防隊(站)建設差距更為明顯。如上海市消防隊(站)每萬人擁有率為0.054,相當于紐約的1/8、東京和首爾的1/2;北京市消防隊(站)每平方公里擁有率僅為0.008,僅相當于紐約的1/60、首爾的1/28、東京的1/15。對城市而言,受交通堵塞、應急車道占用等因素影響,消防隊接警后,通常最快十多分鐘才能到達現場,城鄉結合部和鄉鎮則耗時更長。微型消防站投資小,隊員多為兼職,不占用固定場地,建設相對容易,如果能夠有效管理和使用,將形成星羅密布的立體化火災撲救體系。而且微型消防站隊員由單位社區工作人員、安保人員組成,最熟悉現場建筑情況、消防設施和疏散路線,對于第一時間撲救初起火災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三)微型消防站是落實消防主體責任的具體體現?,F行消防法律法規明確規定,機關、團體、企業、事業等單位以及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根據需要,建立志愿消防隊等多種形式的消防組織,開展群眾性自防自救工作。微型消防站就是單位社區志愿消防隊的升級版,在形式、內容和任務上沒有本質區別。美國、德國、英國、日本、新加坡等發達國家對志愿消防隊極為重視,形成了較為嚴密完善的組織指揮體系。以德國為例,全國有消防員110余萬,其中志愿消防員98.6萬,約占總量的90%,隊員平時各有各的職業,按照常住地、工作地就近編組,一旦發生火災,接到指令后迅速趕赴火場參加撲救。現階段,我國志愿消防隊建設暫時還達不到這個水平,但是,單位社區建立微型消防站,這是依法應當履行的職責任務,也是做好本單位社區消防工作的實際需要,于法于理都應該積極抓好建設和使用。
二、微型消防站建設及管理使用存在的一些問題
(一)思想認識不到位。一些地方消防部門對微型消防站建設態度不積極,對上級的部署要求,以文件貫徹文件,以會議貫徹會議,簡單抓幾個試點充當門面、應付檢查,需要上報情況了臨時拼湊數據、編造名冊,工作不實、基礎不牢。一些單位社區消極對待微型消防站建設工作,沒有從本單位社區實際考慮微型消防站的建設和使用,甚至有的單位認為滅火就是消防部門的事情,對自身建設微型消防站不理解、不支持。
(二)力量編配不合理。一些單位微型消防站力量就是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沒有將單位保安、崗位員工的資源利用起來,更談不上滅火行動組、通訊聯絡組、疏散引導組、安全防護救護組的編配,力量較為單一,實際作用有限。一些社區按照工作人員、網格人員花名冊編配微型消防站隊員,沒有考慮值班安排、實際在崗等因素,尤其是夜間和節假日,對于快速到場撲救初起火災起不到任何作用。
(三)培訓演練未跟上。從實際檢查和現場測試情況看,一些微型消防站隊員現場不會操作消防設施、不掌握應急處置程序,該使用的設施不啟動,該組織疏散的不通知,該撥打火警電話的不報警?,F場處置時一般就2至3人到場,再無后續增援力量,也不知道下步如何處置。客觀原因是隊員沒有經歷過實際火災撲救,主觀原因還是培訓演練不到位,這里面既有單位社區自身的問題,也有消防部門指導不力的因素。
(四)應急響應不及時。微型消防站最大的作用就是一旦發生火災,能夠在3分鐘內趕到現場,在火災初起階段進行處置,為專業消防隊伍到場撲救爭取時間。實際測試的時候,一些單位微型消防站隊員往往需要5至10分鐘才能到場,尤其是社區微型消防站這個問題更為突出,報警后遲遲到不了現場,有的甚至連當地消防中隊到場了,也不見社區微型消防站力量。
(五)聯動效能不明顯。一些地方消防指揮中心、消防中隊與單位社區微型消防站沒有建立聯勤聯動機制,撥打“119”電話報警后,消防指揮中心只是按程序調動消防中隊,不能調動微型消防站就近撲救初起火災。這里既有微型消防站建設剛起步,一定程度上不能滿足初起火災撲救的因素,也有一些作戰指揮人員認為調動微型消防站不是自己的職責,不愿意主動建立通信聯絡機制的原因。
三、微型消防站的可持續發展方向
微型消防站正在蓬勃發展,要及時總結發展過程中的經驗問題,積極研究探索微型消防站建設、管理、培訓、使用和保障、激勵等機制,既要推進“量的擴張”,更要保證“質的提升”,充分發揮其撲救初起火災的重要作用,才能具有長久的生命力,才能實現可持續發展。
(一)合理利用現有資源編配微型消防站力量。要整合單位社區保安、重點崗位員工、物業管理人員、治安聯防隊員、社區工作人員、網格管理員、消防志愿者以及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等多種力量資源,合理進行編組,明確職責分工,制定滅火救援預案,一旦發生火災,迅速響應撲救。要注意結合值班安排和在崗情況,以周或月為單位,確定微型消防站每班指揮人員和值班人員,保證在崗在位。要按照崗位特點和滅火技能掌握情況,合理確定組織指揮、滅火行動、通訊聯絡、疏散引導、現場警戒、安全救護等工作分工,保證現場組織嚴密,滅火戰斗有序,安全防范到位。城市大型綜合體、石油化工企業、大型物流批發市場、超高層建筑、地下建筑以及古城、古村寨、古建筑群等建筑場所,微型消防站從隊員配備、裝備器材、消防技能等方面,要有更高的要求,確保滿足初起火災撲救需要。
(二)建立多元化、課程式消防業務培訓制度。單位社區要制定每季度或每月消防業務培訓計劃,組織微型消防站隊員熟悉消防設施器材、安全疏散路線和建筑場所火災危險性、火災蔓延途徑,定期開展滅火救援技能訓練和消防演練,掌握常見火災特點和撲救技戰術措施。公安消防部門要充分利用消防培訓基地、消防中隊,有計劃地分批次組織微型消防站骨干隊員開展原地著戰斗服、空氣呼吸器配戴、射水技巧、水帶連接、消防設施器材操作以及單兵和班組作戰等業務培訓,提高實戰能力。要結合實際制定微型消防站隊員培訓課程,從火災燃燒常識、消防設施操作、火災撲救技能、組織人員疏散、安全防護自救等方面,明確簡單易懂的培訓內容,逐項內容組織培訓授課、實戰演練和實操訓練,確保微型消防站隊員具備基本的滅火和自救技能。
(三)打造一支快速反應撲救初起火災的隊伍。微型消防站最大的優勢和作用就是能夠快速反應,第一時間到場處置初起火災,做到滅早、滅小。這里面響應時間最為重要,否則,作用和效能就大打折扣。微型消防站要按照“1分鐘鄰近員工先期處置、3分鐘滅火戰斗小組到場撲救、5分鐘增援力量協同作戰”的基本要求,反復開展實戰訓練、消防演練和檢查測試,不斷磨合鍛煉隊伍,查找響應不及時、到場緩慢的原因癥結,結合實際加以整改,切實提高反應速度。尤其是夜間,要結合自身夜間值班安排,明確微型消防站值班人員和響應程序,確保一旦發現火情,隊員能夠快速到場撲救。各地公安消防部門要出臺制度規定,明確各級消防指揮中心、消防中隊和微型消防站的聯勤聯動程序、調度指揮方式,一旦有人撥打“119”報警電話,調派消防中隊的同時,調動微型消防站先期到場處置。
(四)防火巡查、火災撲救和消防宣傳一體化。微型消防站要做到消防安全巡查隊、滅火救援先遣隊和消防知識宣傳隊“三隊合一”,平時在本單位、本崗位開展防火巡查、消防宣傳工作,最大限度發揮作用和效能。要建立完善防火巡查制度,明確火災隱患登記、報告、督辦、整改、復查等程序,安排微型消防站隊員分班次開展防火巡查,及時發現并消除火災隱患。單位微型消防站要利用廣播、視頻、櫥窗、黑板報、內部刊物、班組會議,向員工宣傳普及消防常識,提示崗位火災危險和消防安全操作規程。社區微型消防站要深入社區樓院、居民家庭,張貼防火提示,發放消防宣傳資料,面對面開展安全用火、用電、用氣宣傳,提高群眾消防意識。要鼓勵微型消防站建立本單位社區消防微信群,利用移動互聯網信息平臺,定期向單位員工、社區群眾發送消防安全提示,遇有火災,輔助提示疏散。
(五)推動形成多點支援的區域聯防協作局面。微型消防站發展成熟后,要積極推行微型消防站區域聯防工作,逐步實現聯防區域內“一點著火,多點出動,鄰里互助,協同作戰”,強化區域消防安全保障。要按照“位置相鄰”或“行業相近”的原則,劃定范圍組成一個消防聯防區域,建立區域聯防制度和通訊聯絡、應急響應機制,定期開展應急調度、聯合作戰、戰斗支援等方面演練,提高區域聯防協作能力。對于條件較好、人員裝備齊全、戰斗能力較強的微型消防站,可以采取政府補貼、政策扶持等方式,培育作為區域中心站,輻射周邊區域初起火災撲救,開展周邊微型消防站業務培訓、工作指導以及應急調度等工作。
(六)政策、經費等方面強化保障和激勵措施。要積極提請政府出臺政策性文件,每年劃撥專項經費,對達到標準、具備戰斗力的微型消防站給予一定補助,為培訓合格、登記在冊的微型消防站隊員辦理人身意外傷害險。對優秀隊員和骨干力量發放特別津貼,樹立先進典型,強化示范效應,調動微型消防站隊員積極性,提高社會認同感和工作榮譽感。對在火災預防、火災撲救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微型消防站或隊員,要及時按照國家和地方的有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鑒于微型消防站隊員在初起火災撲救中可能出現負傷甚至犧牲等情況,要區分不同情形出臺相應的優撫政策,做好社會保障工作。(公安部消防局防火監督處副處長劉激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