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今年政府工作,實現經濟社會發展目標任務,國務院就《政府工作報告》確定的重點工作提出了部門分工意見。
其中與安全監管總局、煤礦安監局相關的有以下幾條:
二、加強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增強持續增長動力
(六)著力化解過剩產能和降本增效。重點抓好鋼鐵、煤炭等困難行業去產能,堅持市場倒逼、企業主體、地方組織、中央支持,運用經濟、法律、技術、環保、質量、安全等手段,嚴格控制新增產能,堅決淘汰落后產能,有序退出過剩產能。采取兼并重組、債務重組或破產清算等措施,積極穩妥處置“僵尸企業”。完善財政、金融等支持政策,中央財政安排1000億元專項獎補資金,重點用于職工分流安置。采取綜合措施,降低企業交易、物流、財務、用能等成本,堅決遏制涉企亂收費,對違規行為嚴肅查處。(發展改革委牽頭,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土資源部、環境保護部、交通運輸部、商務部、人民銀行、國資委、質檢總局、安全監管總局、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能源局、煤礦安監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切實保障改善民生,加強社會建設
(三十一)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
堅持不懈抓好安全生產和公共安全。加強安全基礎設施和防災減災能力建設,健全監測預警應急機制,提高氣象服務水平,做好地震、測繪、地質等工作。完善和落實安全生產責任、管理制度和考核機制,實行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加大失職追責力度,嚴格監管執法,堅決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發生,切實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安全監管總局牽頭,民政部、國土資源部、水利部、地震局、氣象局、海洋局、測繪地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