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推行“輕微違法,首錯不罰”
建筑面積300平方米以下建設工程,可不再進行消防設計和竣工驗收消防備案
建筑面積在1000平方米以下的辦公場所裝修工程,可不提交設計單位資質證明文件
申請資料不齊全的,可先登記接收,申請人可在審查過程中補齊資料
服務更加便民化,管理更加人性化……4月11日,記者獲悉,省公安消防總隊日前制定印發了《全省深化消防改革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十項措施》(以下簡稱《措施》),推出深化消防改革十項措施,惠民便民、服務地方發展。
《措施》中,事前審批變事中事后監管的理念貫穿始終。其中明確,投資額30萬元以下或建筑面積300平方米以下的建設工程,可不進行消防設計和竣工驗收消防備案。在建設工程消防驗收和備案抽查、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的消防安全檢查時,取消裝修材料、消防產品見證取樣檢驗、電氣檢測等項目的抽查。對于建筑面積在1000平方米以下的辦公場所的裝修工程,可不提交設計單位資質證明文件,消防設計文件可采用能真實反映建設工程情形的示意圖。“原先申報單位必須找有資質的設計單位出具設計圖紙,現在自己能畫明白就可以。”省公安消防總隊法制處工程師何友龍表示,新措施的實質就是減少事前審批,方便辦事單位和群眾,“但當申報單位開始經營后,會加強事中事后的檢查力度和范圍。”
同時,《措施》在全省范圍內首次推行“輕微違法,首錯不罰”,明確在監督檢查中,對首次發現存在挪用消防器材、遮擋消火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堆放雜物等違反消防法律法規的行為,情節輕微且當場改正完畢者,將不予行政處罰,顯現出人性化監管。
一系列便民利民的合并和簡化舉措也在《措施》中集中出臺。其中要求合并部分消防審批事項,對具備申報條件的公眾聚集場所,當建設單位和使用單位一致時,根據單位申請,實行建設工程消防驗收和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合并辦理,分別出具審批文書。對于申請資料不齊全的,可以先予登記接收,一次性告知需補正的內容,由申請人在審查過程中予以補齊。此外,在省消防總隊政務微信公眾號“江西消防”開設便民服務平臺,提供消防執法投訴、辦事結果查詢、火災隱患舉報、消防辦事指南等便民服務,方便群眾辦事和查詢;并利用消防門戶網站開設網絡消防課堂,提供消防法律法規、消防技術標準、消防安全知識等視頻授課資料和課件,為單位開展消防培訓提供方便。
《措施》還明確,根據行業部門、社會組織和單位需要,在建設工程消防設計、火災隱患整改和開展消防演練等方面,提供技術指導服務。在何友龍看來,此舉是消防部隊為更好服務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的自我加壓,“以前忙的時候可以不去,法律上也沒有這個義務,但以后如果有需求,消防就算當時很忙,也必須安排好日程改日去,而且是免費的。”此外,《措施》還明確,開辟消防綠色通道,服務保障重大項目,對規模大、周期長的重大建設項目可提前介入,提供消防技術指導,根據項目進度,依法分期審核、分期驗收,分期出具審核、驗收意見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