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發生過火災事故,也沒有大的應急用水,消防栓里的萬噸消防用水卻不翼而飛了——原來,附近的一家染色公司私接消防栓20余次,用于生產。
去年12月中旬,黃巖自來水公司工作人員在例行檢查時,發現新前塔山村一消防栓的水表顯示消防用水用掉了近萬噸,造成損失5萬余元。根據群眾反映,他們與附近某染色有限公司負責人林某取得聯系。林某表示在外地不清楚,回來后會調查,如果真是染色公司用掉會如數上交水費。
然而,時間一晃過去了三個月,林某拒不承認其公司有盜水行為,更別提上交水費了。
接警后,當地派出所民警馬上開展調查取證,根據走訪發現,林某與員工張某有重大嫌疑。經進一步調查,林某與張某如實交代去年8月至12月期間,多次私自用水管將消防栓內的水引到染色公司的事實。近日,林某與張某均被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據林某交代,去年8月,公司進入生產銷售旺季,訂單量激增,但公司原有的供水量難以負荷生產用水。公司不遠處的消防栓,讓他眼前一亮。于是,林某叫來了廠里負責污水處理和車間用水的員工張某,要求他將消防栓的水引至公司內作生產用水,張某拗不過林某,就答應了。
去年8月底的一天下午,張某通過水管將消防栓與公司蓄水池連接,往公司水池里灌水,一直持續放水到晚上8點。這一下子不僅解決了生產用水緊張,而且還省下一大筆的水費。截至去年12月,嘗到甜頭的林、張二人又先后私接消防栓20余次,總計引水近萬噸。
警方提醒,消防栓里的水是“救命水”,不是個人“免費水”。廣大群眾切勿私接盜用消防用水,否則是要負法律責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