廚房煙道清理不及時,油垢堆積嚴重,遇明火或高溫煙氣后,油垢容易被引燃導致大火。日前,龍華大浪一家餐飲店廚房發生一起火災,店主因未按規定對廚房油煙管道定期清洗,存在過失引起火災事故的違法行為,被龍華警方依法行政拘留10日。
2018年3月17日上午11時30分許,龍華警方大浪派出所接報稱:位于大浪街道大浪商業中心萬盛百貨一樓一家餐飲店廚房煙管著火,所幸火很快被商業中心義務消防隊撲滅,未造成人員傷亡。據龍華警方調查,此次火災是廚師在油炸食物時,
據了解,該餐飲店長周某作為公司的消防
龍華警方在此提醒:旅館、餐飲場所、醫院、學校等廚房的煙道要定期進行煙道的清理,保證清洗質量;油炸
一直以來,龍華警方對使用“熱得快”無人看管、
“剛”即是頂格處理,不良的用電、用氣、用火習慣,不僅害己,還會對周邊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帶來嚴重威脅;“柔”即是小懲大誡,做好“一案一宣”工作,以點帶面強化消防安全意識,警醒群眾養成良好的消防習慣。
針對這次火災,消防蜀黍還做了這些……
現場約談
火災發生后,龍華消防監管大隊立即聯合大浪派出所趕赴現場開展調查工作,并約談大浪商業中心、餐館負責人。
警示商戶:引以為戒迅速自查
3月19日下午,龍華警方大浪派出所聯合街道組織召開“3.17”火災現場警示會。街道安委辦、消安委辦、同勝工作站、商業中心共約150多名餐飲、旅業等場所負責人參加。
商業中心物業管理處負責人當場做檢討。消防民警介紹起火過程及原因,并已對該餐飲場所進行臨時封閉,對未盡到消防管理責任的負責人作出行政拘留10天的處罰,警示商戶引以為戒;同時,要求商業中心對本場所排煙管油煙進行清理,防止類似事故再次發生。
再約談,落實責任逐項整改
警示會后,大浪派出所、安委辦、消安委辦負責人約談商業中心、物業管理處負責人,要求其按照“誰收租、誰受益、誰負責”原則,嚴格落實消防主體責任,對所有的餐飲場所排煙管、燃氣使用安全進行集中排查,簽訂消防責任書,完善工作臺賬,逐一整改發現的隱患,持續加強消防隊建設,加強電單車管理,增加
集中廣泛宣傳
警示會后,龍華警方聯合街道在商業中心紛享城等地設置消防安全宣傳展板,面向經營戶集中宣傳、講解用電用氣安全知識,共派發宣傳資料1000多份,努力提高人員密集場所從業者消防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