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派出所參與監管基層防火、消防“兩隊”“兩長”基本實現“小火不出村”… …長期以來,廣東堅持消防工作創新,取得了一系列成果。去年底,公安部部署開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傳、大培訓、大練兵”活動后,廣東省消防總隊迅速行動,立即選取地處珠三角腹地、防火任務十分繁重的東莞市作為構筑社會消防安全“防火墻”工程試點,先進經驗隨后在全省得到推廣,形成了“樓長”“街長”聯手管社區消防、“防”“消”分設下放基層消防監督管理權、“三合一”企業火災隱患舉報獎勵制度等創新舉措,構筑社會消防安全“防火墻”工程成效顯著。
今年初,在東莞出現了兩種新型“消防志愿者”——“消防樓長”和“消防街長”。居民社區每條主要街道均設立一名“消防街長”,由居民小組組長兼任。而街道的每棟建筑則設立一名“消防樓長”,由該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兼任,并受“消防街長”管理。 一直以來,社區(村)因其消防管理力量薄弱、亡人火災事故風險大而飽受詬病。“兩長”出現后這一情況發生了變化,這種創新舉措有效填補了消防監管的盲區和盲點,解決了基層消防工作“無人抓、無人管、不會管”的問題,形成了層層布控、處處設防的基層消防工作格局,構筑了群防群治新網絡。 此外,社區(村)消防巡查服務隊和兼職消防隊的建立也為社會消防安全多加了把“平安鎖”。目前,廣東全省社區、農村共建立消防管理組織5817個,建有政府和企業專職消防隊623個。其中,廣州、深圳、東莞、中山等地實現了村村建有專(兼)職消防隊,全省專職消防隊和合同制消防員數量居全國首位。 “我們的目標是頂住‘黃金5分鐘’。”在東莞東泰社區消防巡查服務隊隊長徐沛明看來,處置初期火災是滅火的“黃金時期”。“我們的這套消防人員配備和硬件配備,基本上能保證在黃金時期內控制火情,讓‘小火’不出村、不出社區。”據介紹,“兩隊”不僅有專門的辦公室,而且還擁有自己的消防裝備,如小型消防車、消防扳手、斧頭、滅火器、水帶、水槍等一應俱全。 一直走在改革開放前沿的深圳,在消防工作上也進行了“大手筆”創新。繼2009年深圳消防管理在全國率先實施“防”、“消”分設后,今年3月份,該市700多名消防監督員分流到全市各區公安分局消防監督管理大隊和派出所,公安派出所逐漸成為消防監督管理的責任主體,形成了市消防監管局、區消防監管大隊和派出所“三級聯防”體系。 據深圳市公安局消防監督管理局有關人員介紹,改革后,絕大部分消防監督管理權力下放到了公安分局和派出所。轄區內所有派出所均確定了1名副所長主抓消防監督工作,至少1名民警為專職消防監督員,1名民警為兼職消防監督員,1名文員為消防協管員,其他社區警務室民警實行分片包干。同時,基層派出所還具有一定的消防管理執法權限,如派出所在日常消防監督檢查中,發現一般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行為,有權對違法行為人依法填發加蓋派出所公章的《責令改正通知書》,并有權作出警告處罰;如發現存在嚴重威脅公共安全的火災隱患和消防安全違法行為的,經分局消防監督管理大隊審核后,以分局消防監督管理大隊的名義作出消防行政處罰或采取行政強制措施的決定,并組織執行和跟進違法行為、火災隱患的整改。 市民舉報“三合一”企業火災隱患經核查屬實的,可獲得處罰金額50%的獎金。在中山,首創的“三合一”企業火災隱患舉報獎勵制度受到了社會熱捧。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