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約有2000家物管公司負責樓房的物業管理。按規定,他們需要配有志愿消防隊員,負責被管轄區的防滅火事宜。然而,本報記者連日調查發現,物管公司極少聘請具有防滅火技能的人員加盟,即使同時管50個樓盤的優質物業公司,也僅有一人懂消防技術。
不少保安無法有效掌握滅火技能
天河一著名樓盤有6000多名業主,因樓盤很大,四周的寫字樓又多,當地消防部門喜歡把它當作“假想起火地”,每年要在這里組織幾次滅火逃生演練。
負責此樓盤管理的物管公司,每次都會派員協助參加演練。演練進行前,物管公司總是讓從消防部隊轉業的老林,將保安員集中起來培訓,講述防滅火技能。
“我們公司要管50多個樓盤,負責撲滅火管理的人僅我一個。”老林接受記者采訪說,他在消防部隊干到該轉業的年齡時,通過自主擇業方式來到這家物管公司上班。
而整個物管公司的2500名保安員,均被視作志愿消防隊員,不但要負責樓盤治安管理,還要接受防滅火知識培訓。老林卻發現不少保安員根本看不懂授課內容,無法有效掌握防滅火技能。
老林表示,在消防部隊做過大隊長的他,面對保安員在防滅火知識方面的“無能”,他從不責難。他深知,要真正弄懂特點不一的防滅火技能,不是一朝一夕能解決的事。沒有消防基礎知識的保安員,不能劃入“技能速成”行列,難以保證其在防滅火實戰中真能起什么作用。
部分小區消防栓和水泵破損老舊
廣州大道一小樓盤雖然只有約250戶人家,但因臨近珠江,樓盤升值很快,每平方米賣到23000元。該樓盤居民告訴記者,他們在此居住7年,沒有看見物管公司搞過一次消防演練,平時更沒有物管人員傳授防滅火知識給他們。
“我們與業委會簽的‘管理協議’中,沒有要組織大家進行防滅火技能學習的義務。”負責這個樓盤管理的物管公司負責人說,按照市公安消防局的要求,公司每年要根據一定的人員比例,抽調一部分人去消防局參加防滅火技能培訓,每次培訓3天。公司內部會經常組織志愿消防隊員搞演練,演練一般不在住宅小區進行。
該負責人表明,物管公司的住宅小區“管理協議”里,唯一與消防問題沾邊的內容,是物管公司要負責小區的消防設施設備維護。
記者走訪部分住宅小區發現,有消防水泵、消防栓顯現出破損、老舊跡象,有的消防設施無人上防護油漆。物管人員反映,沒有悉心管理消防設施,并非是他們故意不作為,而是因他們與業主的“交費問題”沒有處理好。業主不愿意交維護消防設施的那筆錢,往往是他們無法搞設施維護的一大原因。
市公安消防局資深警官說,上述情況在老的住宅小區比較常見,不過在別墅林立的新樓盤也會出現類似問題。廣州有一個著名的別墅山莊,因物管公司和業委會長期鬧矛盾,且矛盾到了雙方不可自調的地步,導致整個山莊的大部分消防水泵損壞,無人維修。山莊被政府部門列為十大火災隱患樓盤之一。
分析:“消防高工”月薪高物業不愿請
多家物管公司管理人員說,無論是在住宅小區還是辦公樓,擁有的志愿消防隊員普遍是用培訓過的保安員充當,沒有物管公司愿意聘請懂行的專業人才。
原因在于,火災在其管理范圍內發生的幾率很小,而搞消防管理不能產生直接的經濟效益,何況物管公司又無很大的經濟收入,不可能花高價養“技術閑人”。
據介紹,一名物管公司保安員的工資,一般是2000~2500元/月左右,但請一名懂得防滅火的專業人士,月工資是4000元/月左右。如果物管公司大規模地請“技術閑人”,勢必成本高企。若從消防部隊聘請退伍戰士,也因退伍兵源少,待遇低,無人愿安心去物管公司就業。
有物管公司防火經理透露,除非生意特別好的四星、五星級酒店,否則沒有物管公司愿意高薪聘請專業水平優良的防火經理。如高級酒店的防滅火經理本事過硬,會點英語,月薪可達20000元以上。而像這樣的“高工”,一般物管公司招都不敢招,相信也無業主愿意出高價錢。
消防管理應寫進合同
市公安消防局警官說,估計廣州有約2000家物管公司。但是,消防法規并沒有規定物管公司必須承擔防滅火任務,亦沒有要求它必須聘請專業防滅火人才,對相關資質無特殊要求,只要求其接受消防培訓。
部分物管公司在工作過程中,消防控制值班制度流于形式,對消防設施運行的正常與否毫不關心,甚至對長期處于缺損狀態的消防設施、器材,無法實施有效管理。
市公安消防局警官表示,建設房管部門核發資質證書時,對物管公司的技術人員在數量上有明確要求,但沒有規定消防專業技術人員的數量。
相關部門應完善法律法規,進一步明確業委會的職責,規范業主、業委會與物管公司之間處置問題的程序。最好把消防設施的委托管理,作為業主聘請物管公司的先決條件,并明確寫入合同。
![](http://www.gdfire.gov.cn/images/images3/article_12.jpg)